正文 第10章 情之禍(1)(2 / 3)

“那我走了!”馮小秋說著,拔腿就往外走。

潘正擋住了她。接著,他彎下腰,用力掰開我的雙手,把我拽到了院子裏。槐花香依舊濃鬱,迷著我的心竅,催出了我的淚水。我不敢相信,他竟會這麼狠心地對待我。我走火入魔了,死死抱住了他的腰。他用力推我,我的身體一點點下滑,最後跪在了地上,還是死抱住他的兩條腿不放。我就是弄不懂,憑什麼該我走?他都把我抱上床了,都把我的衣服脫了,憑什麼要我走?就是講個先來後到,也不該是我走啊!

見我發瘋了,他也真急了,下死勁兒把我撕開,硬生生把我推出了門,然後砰地一聲關上,並插上了插銷。

馮小秋隔著牆頭撂給我這麼幾句話:“人賤命賤的貨!脾氣還挺拗的。有本事攤上個官兒大的爹,潘正就把你當神供著啦!”

我軟得站不住,隻好靠著門蹲下來。我的筋好像被抽了,腦子被挖了,成了個空心人。不知道過了多久,胡同那頭火光一閃,一個男的抽著煙走了過來。我這才硬撐著站起來,踉踉蹌蹌地離開了。

可曾刪除過你愛的人的QQ

時間過了緣分淡了相愛的人也就散了真的是這樣嗎?

終於還是走到了感情的盡頭結局最終還是要分手

傷過心後我想徹底把他忘記,就把他的QQ拉到陌生人了

也許是真的沒有下定決心忘記他有時候我也會自問“為什麼不直接拉到黑名單裏?”

那樣可以更幹脆的忘記“不,不,不...也許有天他要給我留言怎麼辦,我不是看不到了嗎?

忘記一個人真的很難忘記曾經愛過的人更難

每次上線的時候還是會習慣的去查找他的QQ,看他在不在

後來還是把他再拉回了好友裏

與其每天去查找他的QQ,倒不如讓他在好友裏

不管他在不在,每次上來還是習慣查找

後來,慢慢的他的QQ頭像在我的QQ裏不再閃了沒再亮過

也許是他不上網了也或許是他不用這個QQ了,也許是他真的準備徹底忘記我了,也許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了。

我知道我將再也不會在茫茫的QQ裏找到他,再也沒有他的消息。

時間久了每次看到這個熟悉的QQ心裏就隱隱在作痛,

回想起過去在一起的點點滴滴眼眶裏就充滿了淚水。

這樣的日子不知道折磨了我多久終於有一天我鼓起勇氣下定了決心,

忘了吧算了吧他有他需要的生活我也該為我的未來準備起航

再見了我的愛人,再見了我心愛人的QQ

朋友,你刪過他嗎

你是不是也一樣把他刪了然後又找回來呢

是不是每次上網的時候還是習慣去看那個曾經最愛的人的QQ呢

像不愛的人那樣相處

生活中,像這樣的事實比比皆是:相愛的夫妻難以到頭,不愛的伴侶卻往往白頭偕老。這就給了我們一點啟示:要像不愛那樣相愛、相處。

不愛,便不會在乎他是否記得你的手機號,不會一個小時一次電話煩他。

不愛,便不會奢望他每年記得你的生日並給你一份驚喜,也就少了許多的悵然和失意。

不愛,就不會要求他出差中時不時給你發條短信或來上幾句甜言蜜語,回來時還要給你帶心儀的禮物。

不愛,就不會生病時巴望他守坐在床頭,剝了橘子輕輕地塞進你的口中。

不愛,就不會成天嘮叨他要多吃菜、少喝酒、勤洗澡、常換衣,聽得他耳朵起繭。

不愛,就不會擔心他咳嗽氣喘,把他的香煙藏得找不到,使他暴跳如雷。

不愛,就不會將他的事業當做自己的事業,參政議政,指指點點,他不采納便心情黯淡。

不愛,就不會要求他每天一定回家吃飯,晚上不許外出,讓他在哥們兒麵前老沒麵子。

不愛,就不會在他接到異性電話時盤根究底,在他和初戀情人會麵後冷嘲熱諷,弄得他心煩意亂。

不愛,就不會……。

總之,不愛,胸襟便寬了;不愛,怒氣就少了。不愛中的相處,那種感情就堅硬而不脆弱,堅韌而不柔軟。

正因為不愛,就相敬如賓;正因為不愛,就讓他去做任意飛翔的鳥。淡淡的相處,給對方一份自由,也給了自己一片寧靜。

相愛是一種美麗,為了使這美麗悠久綿長,不妨像不愛那樣相處吧。

我們分手了在她生日那天

和藍分手了,藍是個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溫柔,雖然很多朋友說我離開她很傻,可我還是放手了,雖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她沒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嚴嚴實實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沒有吃飯,連刷牙洗臉都沒有,晚上睡覺的時候我聽到她在被子裏抽泣。

第二天,今天她吃飯了,是她的宿舍同學強製性的讓她吃的,她的眼眶紅紅的,我總說她是個愛哭鬼,她每次都噘著小嘴說她不是。

第三天,今天她穿的很妖豔,走進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種很誘惑的眼光環視全場,好多人上來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當一個年紀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對她說“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時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潑在他的臉上,那個該死的老頭揚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時候,小睦他們來了,救了藍,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個角落裏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