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頓飯兩人足足吃了兩個小時,但結果還是不錯的,吃的很滿意。
‘丹尼爾’和沫漓再次來到街上,現在已是下午,但距離回去的時間還早,難得出來一趟,兩人不打算早早就回實驗室,那裏太過乏味與冰冷,金屬的牆壁缺少溫度。
“陪我去書城吧,我想買些書帶回去。”這次沫漓先開口說要去哪的。
“好。”林森點點頭答應了,他在暗自注意組織的人,上午兩人在露天咖啡廳喝飲料的時候,就有兩人悄悄跟著他和沫漓,現在居然還跟著,著實有些鍥而不舍,實施全天監控。
在沫漓的指引下,兩人坐車來到了一家書城,這裏的書架上堆滿了紙質書籍,雖然不如多倫多大學的圖書館豪華,但書也不少,各種題材、內容的也都有,簡直是好學之人的天堂。
雖然現如今更加便捷的電子書籍也已經完全融入人們的生活之中,但紙質書籍仍是不可替代的,這是一種傳承,紙張自從兩千年前誕生起就作為一種載體,幫助人類承載文化,流傳後世。
兩人在書城逛了起來,沫漓以前外出時常來這裏,她買過不少書。
沫漓看的書以化學、生物為主,但也不完全是那種科研著作,更多的是那種同時包含知識與哲理的書,讀起來更有意思一點,不那麼乏味。
“沒想到你還看這麼多書啊。”林森感歎,沫漓已經挑選了好幾本書拿在手中,現在隨著網絡的發達,電子書與網上購書的興起,現在又有幾個年輕人會真正逛實體書城買書呢?十個人裏麵有一個就不錯了吧?
“難道你真以為我無聊時天天玩那些化學試劑和瓶瓶罐罐啊?”沫漓可愛地翻了翻白眼,她說:“空閑的時候,我頂多也就一星期中有三天是在亂玩化學試劑,其餘四天都在看書!”
“恩恩,看書是個不錯的習慣。”林森趕忙應道。
但這卻是也是句實話,他記得一位作家曾說過,若是你覺得自己的人生太匱乏色彩,那就讀書吧,讀書會豐富你的人生,好的書籍會讓書中人物的人生變成你的經曆,你在閱讀的同時也在豐富自己。
就在林森有些走神時,沫漓又挑選好了幾本書,全部塞到林森手裏,讓他幫忙拿著,她說:“每次我都隻買一兩本,不超過三本,這次我要大買特買!”
“你把我當成拎包跟班了?”林森苦笑著問,他倒是理解為什麼每次沫漓都不買超過三本,因為不好拿啊,有的書太厚了,拿回實驗室的話,書自然是越少越好。
“你不就是我的助手嗎?”沫漓裝作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那不是在實驗室裏的關係嗎,在外麵我也是你的助手?而且助手和跟班是一個意思?”林森問。
“那當然。”沫漓霸氣回應:“組織給我派了個助手,我當然要物……人盡其用,行了,快點搬書吧,別墨跡,我也不會買太多。”
林森無奈一歎,雖然知道沫漓在開玩笑,但還是乖乖當起了跟班。
此時書城裏沒什麼人,兩人從書城一層逛到二層,再從二層逛到三層,從三層再……這裏沒四層,所以逛完三層,兩人就去結賬了,沫漓倒也沒真買多少,也就十幾本書。
“你還看這種書啊?”林森粗略看了看沫漓買的書,除了那些生物、化學著作,居然還有計算機技術的,還不是那種基礎軟件技術或編程的,而是更加深入的知識,難道她想自學成黑客?
沫漓回答說:“嗯,我對計算機比較感興趣,而且我感覺今後計算機使用的範圍應該會越來越廣,趁著空閑自學一點也不錯,反正實驗室裏也有電腦。”
“才女。”林森向沫漓拱了拱手,深表佩服,她十七歲就已經完成了大多數人一輩子都不會完成的學業,拿到了博士學位,現在還開始自學計算機的高深知識,著實是一位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