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家庭裏,夫妻之間常在孩子的教育上不知所措或產生矛盾。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教育有不同的看法、想法,甚至矛盾,這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而是自然現象。如同對一個事情,不同的人可有不同的看法一樣,不足為怪。因此夫妻雙方發生分歧時,不必彼此抱怨,可以通過討論、協商達到共識。但是,在父母雙方有了分歧後,有一點值得特別注意的,那就是這種分歧和矛盾不要暴露在孩子麵前。
把夫妻之間的分歧和矛盾暴露在孩子麵前,我們不少父母在教育孩子時正是在這個節骨眼上犯了錯誤。母親教育或責備時,父親站出來替兒子說話;或者是在父親責備兒子時,母親站出來替兒子鳴不平。這樣會使得孩子無所適從,而且更重要的是助長了孩子不聽話的表現。因為既然父親認為母親責備得不對,或者反過來,母親認為父親的責備是不對的,那麼孩子當然可以不必聽了,因而孩子的錯誤或不良習慣也就得不到糾正,而且會對父母的意見和責備都置若罔聞。
所以在教育孩子時,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不應出麵袒護孩子,即使是一方,父親或母親責備得不對,也不應在另一方正在教育時出來糾正,或者夫妻當著孩子的麵爭吵。這樣既會損害對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從而使得對方日後無法再對孩子進行教育,也會傷害母子或父子感情。
那麼在具體問題上出現不同的看法,應該怎樣處理呢?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在母親(或父親)責備孩子之後,在孩子不在麵前的時候,父親(或母親)再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對方討論,以取得一致的看法,避免日後重蹈覆轍。
夫妻雙方對孩子的要求做出不同的答複,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常發事件,當事人也習以為常。他們忽視了它對子女教育的不良影響。這裏我們不妨舉幾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孩子吃了晚飯坐在電視機前不肯起身,母親便催促兒子去做功課:“不要再看電視了,該去做功課了。做完了好睡覺。”兒子不起身:“我看完再去!”母親堅持說:“看完這個節目,就很晚了,還能做什麼功課!快去,聽話!”兒子正在猶豫時,父親卻在一旁調和:“讓他看完算了!”兒子當然也就不起身了。結果功課也就不要做了。
在花錢上也常出現這種不一致的現象。孩子跟父親要錢買新運動鞋,父親認為舊的沒有破,可以穿,不必買,因而不給錢。孩子又去找母親,母親經不起他的糾纏便給了。這是兩個常見的例子,夫妻雖然沒有爭吵,但是給孩子的不良影響卻是一樣的。這使父親(或母親)在孩子的心目中沒有了威信,孩子有了依仗,可以不聽父(或母)親的話,助長了孩子的任性和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