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黨員幹部要有法治思維(1 / 1)

黨員幹部要有法治思維

卷首語

作者:趙安華 郭文靜

如果國家法律得不到切實有效的遵行,無異於一紙空文。法律如果推不開特權的門,也一定跨不進人民的心。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這在黨的曆史上還是第一次,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形成完善的黨內規章體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們的總目標。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四中全會精神,將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培養法治思維,帶頭學法知法、懂法通法、守法用法。

目前,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以憲法為統帥,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但現實中,有些黨員幹部法製觀念淡薄,法治思維混亂,頭腦中長期存在重權力輕權利、重治民輕治官、重管理輕服務等傳統思維誤區,把法律法規置於腦後,決策不依法、遇事不講法、辦事不懂法、自己不守法的現象依然存在。一提依法治國、依法辦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治“權”、依法治“官”,而是治“民”,出現以權壓法、以情輕法的現象。所以,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就顯得尤為迫切。

培養法治思維,首先要學法知法。“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法律是規矩,是秩序,是人們立足於社會的基本遵循。不學法,不知法,如同盲人騎瞎馬,就像無頭蒼蠅四處碰壁,做人做事缺乏判斷是非的標準和底線。經過幾十年的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基本形成。截至2013年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製定了243部現行有效法律,國務院製定了680多件現行有效行政法規。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加上其他立法確認的具有法律性質的規範性文件,共同構成了我國的法律體係。憲法是根本大法,是一切國家機關、團體和組織以及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廣大黨員幹部學法知法,要以憲法為綱,既要學習通用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又要學習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知識,成為依法行政的帶頭人。

培養法治思維,要懂法通法。學法知法,是對法律條文、法律內容的學習與掌握,是一種知識性的提高,也是依法從政的必備素質。培養法治思維,防止將“依法治國”僅僅理解為“依法律條文治國”,犯教條主義、本本主義的錯誤,僵化理解法律條文。要懂得法律是從具體中抽象出來的規範,不可能涵蓋到所有方麵。在許多方麵,它隻能作出一些原則性的規定。隻有掌握好這些原則,才能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因此,培養法治思維,更重要的是對法律原則、法治精神、法律邏輯等法治思維能力方麵的學習培養,做到懂法通法。懂法通法,是在學法知法的基礎上更深一步對法的認識與掌握,是一種能力、一項素質。懂法通法,可以讓沒有生命的法律條文生動起來,讓法律空白領域有章可循,這樣才能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實處。

培養法治思維,要守法用法。“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國家法律得不到切實有效的遵行,無異於一紙空文。法律如果推不開特權的門,也一定跨不進人民的心。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公民,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做枉法的人、枉法的事。廣大黨員幹部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要時刻牢記人民授權和職權法定,嚴格遵循法律規則和法定程序,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切實維護國家法製的統一、尊嚴、權威,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緊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覺堅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要切實保護人民的權利和尊重保障人權,始終堅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自覺接受監督和承擔法律責任。黨員幹部要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規範、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或所要處理的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形成結論、決定,用法治思維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本欄編輯/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