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光棍是個變態!在床上想盡了辦法虐待她。等她拿到戶口本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火燒了那光棍的家。光棍在之前被她灌了不少酒,醉倒在屋子裏,再也沒能跑出來。
因為她有不在場的證據,所以沒人懷疑火是她放的,她很順利的離開了那裏。
拿到戶口本之後,她也想過好好找份工作,重新開始。可生活哪是那麼容易的?
最終,她還是決定用自己的身體,換取更多的利益。
這一路走來,她也不記得自己到底跟過多少男人。
但她知道,她每跟一個男人,她對張錦繡的恨就多一分!都是因為張錦繡,她才變成如今這副模樣,才會變得她自己都嫌棄自己身體肮髒!
等她有了足夠的錢以後,她就開始計劃報仇。憑什麼她變成如今這副模樣,而張錦繡那賤人卻能活得那麼風光!這不公平!
不毀掉張錦繡,她這輩子都不會甘心的!
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過往,張如雪臉都扭曲了。
馬豔玲特別害怕這樣的張如雪,縮了縮脖子,說到:“就算你想要報仇,那也不能這麼折騰呀。萬海霖若是翻臉了怎麼辦?到時候咱們上哪兒再去找一個這麼好唬弄的人去?”
張如雪冷笑:“放心,萬海霖翻不了臉,我有把握讓他相信我說的一切。再說,還有萬朗那個蠢貨幫忙,我的計劃絕對萬無一失!萬海霖的財產,早晚全都會是我的。”
馬豔玲見張如雪胸有成竹的樣子,再想想張如雪平日裏的對付男人的那些手段,放下心來。
討好地笑到:“媚兒,我這幾天手頭有些緊,你看能不能先給借點錢給我應應急?”
張如雪很是不耐煩地說到:“不是前幾天才把錢給你了嗎?”
馬豔玲搓了搓手:“這不是孩子這幾天生病嘛。”
張如雪挑挑眉:“那又不是我哥的種,是死是活,跟我有什麼關係?”
當初馬豔玲打了孩子跑出來,跟了一個三十多歲的鰥夫,日子雖然過得有些清貧,但好在那鰥夫對她還不錯。兩人生了個兒子,如今一歲多了。
幾個月前,馬豔玲偶然在街上遇到了還沒有搭上萬海霖的張如雪,還把張如雪領家裏住了幾天。
當然,這個“領”可不是馬豔玲自願的。她對張家人唯恐避之不及,又怎麼可能會主動帶張如雪回家。隻是她那點手段,哪裏是張如雪的對手?最後隻得把張如雪領回了家裏。
後來,張如雪就搭上了萬海霖,又開了服裝店。把她找過來幫忙。
馬豔玲求到:“媚兒,我知道我對不起你哥。可你也知道,一個女人家在流浪在外有多艱難。再說咱們如今在一條船上,你就算不顧念其他,也要顧念一下我幫你這麼多忙吧。”
張如雪並不在意馬豔玲到底跟了哪個男人,經過了這幾年的這些事,她心裏對什麼親情友情的,早就看透了。現在她的眼裏,隻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