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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家醫院會診後,父親基本上認定女兒得了強直性昏厥症。我們知道,這種病就像間歇性神經病一樣,是無藥可治愈的。所謂無藥可治並不是這類病有多麼深難,恰恰相反,在現代醫學中不乏這樣的觀點,認為這種病本身算不上是病,因為它們對生命不構成傷害。在我看來,這種病就像有些人或多或少長了個手指,僅僅是與生俱來的一種生理現象,一種個體差異。我們可以認為上帝在模造他們時有些“犯規行為”,但不能因此刻意認定他們是不健康的人,是病人。所有的病都是可以治療的,昨天治不了的,今天治得了;今天治不了的,明天治得了。總之,時間會叫所有的病告別人類,即便曾經不可一世的天花,如今我們也許隻有在少有的幾個實驗室裏才能找得到其病毒了——珍藏在密封的冷凍室裏,像稀有的文物一樣令人倍加愛護。然而這種病,強直性昏厥症,間歇性神經病,六個手指等等,從古迄今一直跟隨著人類步伐,如影相隨,永不消失。從這意義上說,與其把它們看做人類的病疾,還不如將它們看做人類的多樣性。我說這些的目的就是希望更多的同仁接受我們的觀點,不要把這些現象看做一種病,更不要刻意去治療。把多長的手指割了,要不給他們吃一些興奮或者鎮靜的藥劑,讓他們顯得跟平常人一樣,這些行為最終的結果隻會傷害他們生命本身。

林達父親是客觀的,當他認定女兒得了強直性昏厥症後,他放棄了醫藥。他擔心女兒的命運可能會被這個病弄得有些苦澀,但不擔心她的生命,他相信女兒的生命不會被幾次“好好的昏迷”提前奪走。生活中,我們看有些昏厥症病人常常過早去世,凶手其實不是昏厥症本身,而是盲目的用藥和過分的憂鬱。明智的父親不想讓女兒在過分的憂鬱中打發一生,他采取的辦法很簡單,就是盡量讓女兒相信,你沒有病,你可以和你的同學、朋友一樣,想怎麼生活就怎麼生活。就這樣,從十四歲到二十六歲,十二年間林達走過了和她身邊人一樣的人生,既沒有刻意地留在父母身邊,也沒有專門地去選擇某一職業。事實上十八歲後她一直獨自生活在四川成都,在那裏上大學,談戀愛,工作,娛樂,除偶爾有的昏迷現象外,和正常人沒什麼兩樣。

是的,盡管在父親影響下,林達沒有沉浸在藥物和憂鬱中,但昏厥症並沒有因此離開她,十二年間她不知道自己昏厥過多少次。她有個小本子,是專門記錄昏迷發生情況的,本子上記的是37次。但這個數字是不可信的,因為昏迷發生時她本人是沒有知覺的,所謂的37次指的是在有旁人見證的情況下事後她認定的。那麼沒有旁人見證的呢?這就不得而知了。從已有的37次記錄看,昏迷時間最短的隻有幾秒鍾,最長的達到三個多小時,還有一次超長時間的——多長時間?現在暫且保守一下秘密,因為後麵我將著重談到。

讓我們把她每年昏迷時間取一個平均值看,這個時間總的趨勢是在漸年增加,比如十五歲那年她昏迷3次,平均每次時間為十一分鍾,而到二十歲那年昏迷次數同樣是3次,但每次的平均時間已達到八十六分鍾。這是一個規律,請大家注意了。還有一個規律,據林達自己講,每次昏迷總是發生在她來例假期間。應該說這是一個具有相當研究價值的東西,我後來所作的一係列研究和發現都是從這裏受到啟發後往前走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