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層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麵臨的問題及解決策略(1 / 2)

基層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麵臨的問題及解決策略

財政金融

作者:王海榮

摘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陸續出台了多項政策,政策的執行需要政府的公信力,而政策的落實離不開層層監督,財政監督作為大監督體係的一部分,肩負的責任越來越大。基層財政監督是財政監督的最末梢環節,也是數據最真實、最原始的環節,如何解決基層財政監督麵臨的困境,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通過在工作中摸索及從各種資料上搜集到部分信息,分析原因,提出建議。

關鍵詞:財政 監督 檢查 問題 解決策略

臨沭縣財政監督局自2012年7月成立駐鎮街財政監督辦事處以來,根據上級安排部署,結合市財政局及本單位年初工作計劃,已全麵完成領導安排的多項檢查任務。檢查項目雖然很多,檢查效果卻與預期有較大差距,雖然在加強財務管理、規範會計基礎工作方麵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規範財經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方麵功能還有待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一、財政監督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監督方法較單一,監督思路放不開

財政監督人員大部分來自基層財政所,思維局限於原工作單位,工作思路與原來工作有很大關係。雖然經過一年多的鍛煉,對各單位財務管理、鎮街財務有了大致了解,但思路並未得到根本性轉變。在檢查過程中,檢查重點仍停留在事後的算賬、記賬基礎上,監督方法仍沿襲以前慣用的“查賬為主,報表為輔”的方式,缺乏對事前、事中的行為進行監控;在對檢查過程中各種關係的處理上,思路放不開,受傳統思維限製,檢查人員有力發不出,找不到好的突破口,不能彰顯監督成效。

(二)監督程序不規範,降低監督威信

在一年多的財政監督工作中,雖然大部分監督工作盡量按程序執行,但仍有不規範的現象。檢查人員在製作檢查工作底稿、形成財政檢查報告等方麵,有時會出現措詞不嚴謹、容易誤解檢查內容現象;缺乏對檢查工作的回訪意識,導致監督問題屢查屢犯的現象時有發生;加上監督結果重檢查輕處罰等原因,大大降低了財政監督工作的威信。

(三)檢查人員綜合素質欠缺,達不到預期效果

由於財政監督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涉及麵廣,不僅要求“懂財政”,而且要在嚴格執行財政政策的同時,學會“挑錯”。因此在工作中,不僅要求從事監督工作的人員熟練掌握業務知識,而且還要學會處理各方麵的關係,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在實際檢查工作中,監督人員專注於財務管理檢查,針對財務管理以外的檢查項目,往往會出現檢查時束手無策的現象。例如,對於新農合基金使用檢查,雖然采取突擊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在檢查過程中,除了針對常規性的財務管理進行檢查外,找不到合適的檢查突破口,雖然懷疑被檢查單位有套取資金現象,但無法找到套取資金相關資料,無法利用協調能力滿足檢查要求,達不到預期的檢查效果。

(四)檢查時間滯後,影響財政監督檢查效果

某些專項資金的檢查,檢查時間與項目落實時間間隔長。如種糧大戶檢查,檢查組入戶核對相關資料時,種糧大戶反映:“你們的檢查時間與小麥種植時間間隔太長,我們已經又申報了一次麵積,第三次麵積申報馬上就要開始,你們還在檢查第一次申報的麵積。”在檢查過程中,土地麵積落實可以依據土地承包合同,小麥種植麵積落實就無據可依,嚴重影響檢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