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合理用藥的十大原則(1 / 1)

合理用藥的十大原則

卷首語

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姚宏文2013年12月13日發布公告稱,我國城鄉居民用藥的知識普遍匱乏,用藥行為不規範的現象普遍存在。為此,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聯合製定了合理用藥的十大原則,主要內容如下:

1.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2.用藥應遵循能不用的就不用、能少用的就不多用,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輸液的原則。

3.買藥要去合法的醫療機構和藥店,注意區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的處方購買。

4.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特別要注意藥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和藥物間的相互作用等說明。

5.處方藥要嚴格遵照醫囑使用,切勿擅自變更。特別是抗菌類藥物和激素類藥物,不能自行調整用量或停用。

6.任何藥物都有不良反應。非處方藥長期、大量地使用也會導致不良後果。

7.孕期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要特別注意禁忌。兒童、老人和有肝髒、腎髒等疾病的患者,用藥應更加謹慎,用藥後要注意觀察生命體征的變化。從事駕駛、高空作業等特殊職業的從業者要注意藥物對工作的影響。

8.藥品的存放要科學、妥善,謹防兒童及精神異常者誤服、誤用。

9.接種疫苗是預防一些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的措施,國家免費為需要接種疫苗者提供一類疫苗,有關人員應按時接種。

10.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