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炳惠看來,在“故意忽視”的情況下,讓孩子自己反省,這種方法比直接懲罰更加有效。
麵對孩子的一些不良行為,媽媽在百般勸說,無限耐心,仍對古靈精怪的孩子不起作用時,不如“故意忽視”他。這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它的心理學依據就是“行為改變技術”,意思是通過關注和鼓勵孩子的良好行為,使孩子越來越強化好的行為,而通過忽視孩子的不良行為,使孩子逐漸放棄不良行為。
這種“故意忽視法”對幼兒更加有效,當一個年幼的孩子無緣無故地往地上摔東西、發脾氣時,如果你的理解、勸說都無濟於事,最後你忍無可忍、暴跳如雷,責打了孩子一頓之後,是不是自己也會傷心、後悔又疲憊?
實際上,你這樣隻是中了“孩子的圈套”——幼兒常常試圖通過一些大人無法忍耐的怪異行為來引起大人的關注,因為這是幼兒天生的自我保護手段。
在這種時刻,“故意忽視法”最有效果,你可以試著這樣做:當小家夥發脾氣時,在保證他處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後,你就可以離開去另一個房間,直到小家夥停止發脾氣時你再回來。或者你可以轉過身,假裝在做其他事情。這樣,當小家夥的不良行為終止時,你再給予他充分的關注。切記,一定不要對他的不良行為妥協而給予任何形式的獎勵。
用情感引導代替懲罰
我們應該尊重孩子的情感,允許他們表達。如果我們不許孩子表達情感,他們就隻有兩個選擇:要麼是我錯了,要麼是爸爸媽媽不愛我了。
——索桃麗
一群孩子正在走廊裏來回地奔跑,他們的腳在木地板上踏出轟鳴的噪音,其中還摻雜著孩子的尖叫聲。這讓正在埋頭寫作的媽媽不勝其煩,她越發難以忍受這種噪音了。
如果這個媽媽是一個控製型媽媽,她會怎樣做呢?她將一把拉開房門,大聲吼道:“都給我停下!我快被你們逼瘋了!立刻回到房間裏去!現在就回去!如果你們再這樣淘氣,飯後就沒有冰激淩吃!誰也沒有!”
其實,孩子們並沒做什麼危險的舉動,隻不過是讓媽媽的神經很難受而已。他們年紀小但精力充沛,就是喜歡到處跑,他們到底做錯了什麼呢?他們正玩得高興,當然不想突然停下來回房間,回房間簡直是一種懲罰,不讓吃冰激淩也同樣是懲罰,作為控製型媽媽,她的策略隻有命令和威脅,這其實並不會奏效。
如果這個媽媽是一個放任型媽媽,麵對同樣的狀況時,她就隻能唉聲歎氣,無奈地搖頭,她想:“唉,孩子們的確太吵了,他們都快要把屋頂掀翻了,可是我又有什麼辦法呢?”然後任由噪音持續下去。
無論是控製型媽媽還是放任型媽媽,她們都不能教會孩子如何去尊重他人的需要——而這正是孩子在上小學之前必須學會的規矩。
那麼有沒有一個更好的方法呢?答案是有,那就是利用情感引導來糾正孩子的行為。不用進行懲罰,也不會任由孩子去幹擾媽媽的寧靜,先做一個深呼吸,然後對孩子們說:“親愛的,你們的聲音有點太大了,看來大家的心情都不錯嘛,一個個跑得像小火車似的。不過你們能不能到外麵去跑呢?我一會兒還可以幫你們布置一個障礙跑道,屋裏可不方便賽跑。但也請你們幫媽媽一個忙,自己先去後院玩可以嗎?”這就是情感引導型媽媽的做法,這種處理方法既有效果又很包容,媽媽不需要怒吼,更不需要威脅和懲罰。
情感引導的核心就是由媽媽引導孩子認識他們生活的這個世界,向孩子傳授情感規則,讓孩子知道如何辨認情感並以恰當的方式來表達。
通過引導,媽媽可以根據孩子的發展階段來幫助他們糾正錯誤、認知情感和表達自我。
索桃麗是一位兒童精神治療專家。她在德國一家兒童精神、心理治療醫院當了十幾年的院長,在她的醫院裏有很多受過心理創傷的孩子,她一直在研究怎樣才能避免對孩子造成情感傷害。
很多時候,孩子的某些錯誤行為實在是讓父母頭疼,作為一位媽媽,或者說是祖母,索桃麗也同樣麵對過這樣的尷尬和衝突。一次,她和女兒帶著5歲的外孫女到西班牙去度假。在一家商店裏,她的外孫女看上了一個滑板,強行要買,但媽媽說:“我們家裏已經有兩個了,不能再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