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喝酒還是適量為好(1 / 2)

喝酒還是適量為好

文化觀察

作者:田思周

每次出去喝酒,母親都會對我一再囑咐:在酒場上要少說、要少喝。她的意思就是咱不

攀別人酒,別人自然也就不攀咱酒。此舉主要是因我的酒量小,母親比較擔心。一般情況下

在酒場上,隻需二三兩小酒,就能將我打發得伏案而睡。

可是每次喝酒,卻也不少喝,當然與別人比起來,我可能還是喝得最少的,但就是那樣,每次看上去我比別人喝得還高。不是咱貪杯,而是咱的酒量確實有限。要是與幾個知心朋友在一起小聚,那還好說,大家都知道我的酒量不行,誰也不攀我酒。一看到我喝得差不多了,就會有人站出來說:“不能再給二哥倒了,讓他把門前的酒喝完就行了。”和我常在一塊兒玩的幾個朋友雖然是同齡人,但年齡都沒我大,由於我在家排行老二,大家都習慣地叫我“二哥”。雖然我老家也是山東陽穀景陽岡的,生在眾多好漢的故裏,可是我與“武二哥”的酒量卻差之遠矣,以酒量來說,我頂多隻是一個“延邊”的。如果和單位的同事在一塊兒喝酒,那可就是另一個樣了。雖然大家也知道我的酒量不行,可是有些人喜歡派酒,有時派到你頭上,為了所謂的麵子,還是要喝的。可是那大大的、透明的玻璃杯,裝上滿滿一杯白酒,可就不是說著玩的,一杯下去,等於二兩半已經進肚了。要是飲酒之前先吃點水果或是菜肴還好,如是空腹喝,那麼僅需一杯,我就差不多了。此時如果還要繼續硬撐,那是非得喝高不可了。記得有一次同事在一起聚餐,酒過三巡,菜過五味,突然我鄰座的一位同事說我的酒量比以前見長了。此時大家正喝到酒酣之際,這一呼即應,再加上當時領導又在場,我縱然再說不能喝,也不好意思一味地反駁。沒辦法,隻好硬著頭皮,伸著脖子,漲紅著臉在那兒硬過了一圈。這一圈不當緊,下來就感覺自己高得不行了。

接著連喝了兩三杯子茶水,隨後就頭重腳輕地走出了酒店房間。來到酒店門口,坐在光滑的台階上,讓那清涼的夜風輕輕地吹拂我那麻木的神經與渾身的“火氣”。

對於飲酒,我對自己還是有所掌控的,盡量不讓自己喝多失態。除非在某些大場合,有人派酒,不喝又不行,否則下不了台。話說回來,就我們這些普通百姓而言,“大場合”畢竟很少,一般都是一幫能喝與不能喝的烏合之眾,在一起聚興取樂罷了。

說到喝酒,我非常欽佩我的外祖父。他老人家在世時,幾乎每天都要喝上一點酒,這酒不論是濃香型還是醬香型,不論是瓶裝的還是散打的,不論是糧食酒還是勾兌的,他都能喝,從不挑剔。而且一般情況下還是一天兩喝,在他歲數比較大些的時候,甚至是一天三喝,有時晚上睡不著覺,還能就著酒壺再來上一兩口。外祖父愛喝酒,但是他從不貪杯,每次都隻喝上一兩杯(三錢的杯子),就可以了。在勞累得比較狠的時候,喝上兩三杯,他說喝酒能起到舒筋活血之效,解解乏就可以了。由於條件所限,外祖父喝的酒還是較少的,因隻有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做子女的才會買上一些酒去孝敬他。平時很多時候,外祖父喝的還是散酒。記得每逢老家鎮上有集,他都會帶上一個塑料壺,趕集去打散酒。這種情形,在我少年時的印象中是非常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