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手裏的東西,正是李雪琪的一個發卡。
朱亮歎了一口氣,看向了經紀人,將發卡拿了出來。“所以說這個凶手也很蠢,為什麼呢?因為他想殺了人之後,將這件事嫁禍給李雪琪,所以用上了李雪琪的發卡。而且,這個發卡的確是李雪琪今天卡在頭上的一個小小的發卡,可能是遺留在洗手間了。
如果她真的是在當時殺人,那麼張雪在掙紮中拔掉發卡,也會將發卡上帶走幾根頭發,可是上麵什麼都沒有不說,看上去還是有人故意放在她手裏的。”
說完,又指了指張雪的手指。“人死後,手指是握不緊的,要是真的在出事的時候,拔掉了發卡,那麼她的手掌應該是死死的握著發卡,可惜她手掌心什麼印記都沒有。人才死不到半個小時,自然是沒有那麼快消除的。”
“既然你說凶手不是李雪琪,那你覺得誰是凶手呢?”周圍的人覺得朱亮的專業還是挺高的,忍不住想問問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誰。
朱亮笑了笑,看向了經紀人,朝他走了過去。
經紀人的臉色一慌,道。“你想幹嘛?”
朱亮走過去,一把抓起了經紀人的手,將他的手掌攤開。“男人的力氣大,也會很用力,尤其是膚色白皙細皮嫩肉的人,留下的印記也會很清楚,事情發生才半個小時不到,手掌自然是紅色的。
另外,當時將刀刺進心髒,雖然血不會噴灑出來,但也會沾染在手上,最先沾染血跡的手指,就是小拇指,如果那個人的指甲很長,又很匆忙的話,自然是不會注意到一些小小的細節的。”
說完讓人拿來了剪指甲的,直接剪掉經紀人的指甲,那個指甲很長,藏的血跡也很深,直接平著手指剪掉指甲,又讓人拿來了濕紙巾,擦拭了一下。
很快,紙巾上出現了一道淡淡的紅色,那紅色很小很小。
朱亮注意到這點不是應為他的眼睛厲害,而是他對血腥味很熟悉。
當時經紀人急著質問朱亮抓住了他的衣領,所以在那麼近的距離下,朱亮自然就聞到了這個血腥味。
就算洗掉手,那血腥味的味道還是有殘留的,何況是新鮮的血液。
“原來是經紀人啊!”
“是經紀人殺了張雪,這也太可惡了吧?張雪這麼多年混在娛樂圈已經很不容易了。”
“自己殺人了,還嫁禍給別人,簡直就是喪盡天良。”
朱亮道。“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經紀人跟著張雪這麼多年,你們兩個人早就不是一般的關係了,而你是一個喜歡賭的人,你殺了張雪,為了找她要錢,而張雪並不想再給你錢,應該是還要和你斷絕關係,但你怎麼可能答應呢?
對於你而言,張雪就是你的搖錢樹,就算在娛樂圈沒有什麼很高的人氣,但她也是多多少少是個眼熟的明星,來錢雖不是上千萬百萬,這個幾十萬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