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被告席上的成年人(2 / 2)

如果要讓兒童受到與現今完全不同的對待,把他們從危害精神生活的衝突中解救出來,就必須進行一場徹底的變革。以這場變革為基礎,其他一切都將因此而發生改變,當然這種變革必須在成年人當中進行。因為成年人宣稱他們正在為孩子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且進一步強調說他們出於對孩子的愛已經犧牲了自己,他們自認為麵臨著一個無法克服的難題,因此必須求助於超越其自覺意識和主觀理解之上的某些東西。

對於兒童我們還有太多未知,兒童的心靈中有一部分始終沒有被理解而又必須被理解的東西。我們必須懷著犧牲精神和滿腔熱情繼續探索,就像那些去異國他鄉翻山越嶺尋找黃金礦藏的人一樣,這就是成年人必須做的事情——去尋找隱藏在兒童心靈深處的未知因素。這是不分國家、種族和社會地位的所有人必須共同付出的努力,因為這項工作意味著為人類道德進步帶來一個不可缺少的因素。

成年人對兒童和青少年還有許多不了解,結果就是不斷地與他們發生衝突。改變這種情況的方法並不是去學會一些新知識或者達到更高的文化水平,不是這樣的,他們必須找到一個新的出發點。成年人必須發現自身尚未覺察的錯誤,這種錯誤阻礙成年人如實地觀察和理解孩子,如果不具備相應的心態準備,就難以做出更多改變。

自我探究並不像人們想象得那麼困難,因為即使是無意中犯的錯誤也會讓人痛苦難過,隻要有一點點補救的機會,人們就會迫不及待地用來減輕痛苦。如果一個人的手指關節脫了臼,他會渴望早日康複,因為他知道不治好,手指就會一直疼痛下去,也無法再使用這個手指。同樣,一旦一個人認識到他犯了錯,就會迫使自己做出調整,因為他獲得的認識已經使他對自己長期以來的缺點和痛苦感到忍無可忍。建立正常心理秩序之後,所有事情都會進展順利。一旦認識到我們的確過多地把孩子的成長歸功於自己,並且相信我們可以做出超越我們實際能力所限的事情,我們就會渴望認識並且能夠認識到,兒童的心靈特點與我們是多麼不同。

在與兒童相處過程中,成年人千萬不要變得自私自利、自我為中心。如果他們隻是從自己的視角來看待與兒童心靈有關的一切,其結果就是不斷增加對兒童的誤解。這種自我中心的視角,使成年人把兒童看作一種有待他們去填充的空無一物的容器,是懶惰無能需要他們事事包辦的人,是缺乏內在規則、始終需要指導的人。總之,我們可以說,成年人是把自己看作兒童的創造者,並從自己與孩子關係的角度來評判兒童行為的優劣。這種成年人把自己的好惡作為判斷兒童行為好壞的標準——他是絕對正確的,是孩子必須效仿的榜樣,兒童表現出來的任何與他意願相偏離的行為都被視為一種罪惡,並迫不及待地要去糾正。如果一個成年人如此行事,即使他堅信自己對兒童充滿熱情、愛以及為兒童犧牲的精神,他仍會在無意識中壓抑兒童自身個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