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笨拙的聖劍使(2 / 3)

在弗利德來之前,他的世界僅僅是這個村子。

雙手持劍,皮靴倉倉兩步,少年高舉著劍,沒有什麼花哨的,對著食人魔迎麵就是一擊!

“吼!!”

鮮血和怒吼一同從食人魔的肩膀噴了出來。

食人魔太高了,哈特雖然試圖砍中他的頭,可是夠不到,最後高舉的劍僅僅是落在了它的肩膀。

聖劍不愧是聖劍,鋒利度一流,即便是哈特這樣新手,刀刃依舊輕鬆的切開了皮肉,深可見骨。

食人魔吃痛,下意識的後退了三四步。

“成,成功了嗎?”

“嗯,成功了。”

麵對少年的驚魂未定的詢問,弗利德笑了笑,給出了回答。少年心裏迅湧起了勇氣:自己現在,正和裏的騎士老爺們一樣除魔衛道!!之前被格倫四人組背叛拋棄的心情早就拋諸腦後。現在,隻有興奮了。

不過,還沒等少年享受片刻的喜悅,食人魔肩膀的傷口已經迅愈合了起來,一樣的肉眼可見,被切開的組織裏迅萌出粉嫩的肉芽,剛剛深可見骨的傷口,已經開始愈合了。

“別怕哈特,繼續上。”

“是!我,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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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少年哈特的聲音在磚石走廊裏回響著,明明是熱血的狂吼,卻在無數次被腐舊的磚石的傳音中,漸漸失去了本意。傳到格倫耳朵裏的時候,這已經是單純的慘叫了。

“嘿,格倫,你聽見了麼?”

女冒險萊溫頗為嘲弄的問道。

“聽見了,不過你可別想讓我去救他,趕緊趁著那怪物被引走的時候,把隊長他們的裝備回收了!那可都是好東西!”

四個人現在正在全力奔跑,走的,自然是之前和弗利德他們分開的另一條路。

格倫他們的冒險者隊伍被食人魔殲滅了,最後活下來的,隻有他們四個人。

或者,這四個人臨陣脫逃了。

可是,人心這東西,最不好。能夠影響它的因素太多了。

如果之前葬身於此的十多個冒險者能有一個活著出去,格倫四人都會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在生死關頭背叛自己的同伴,這個罪過實在是太大了。而逃走之後,還要用石頭把其他人逃走的道路封鎖起來……那更是罪無可赦。

可是啊,如果這十多個冒險者一個都沒活,那麼格倫四人就是全力在和食人魔交鋒的時候掙脫出來的勇士,為了向後人傳達這個食人魔有多危險。過街老鼠瞬間變成了冒險者的英雄和勇士,改變的何其之快。

格倫他們當然相當英雄,但是,他們更想當一個有錢又體麵的英雄。死人不需要武器和裝備,更不需要金錢和飾。格倫他們這次雇傭弗利德,就是為了能夠沒有風險的尋到隊長他們的屍體,然後回收他們的裝備,能用的就穿上,用不到的就交換,壞掉的就賣給鐵匠鋪,怎麼看都是不賠本的買賣。

冒險者的資金往往很短缺,所以大部分人都沒有全副武裝,而是添置自己最迫切需要的裝備。

前衛一般是鐵甲,劍士則是護腕,有些人會選擇鐵靴。而現在,他們都死了,隻要能找到,這些都是格倫的。

而且,格倫記得很清楚,自己的隊長,手裏拿的是一把附加了魔法的車**斧!乖乖,那可是好東西!不管格倫是以後改用斧頭,還是賣了換一把魔法戰錘,都值得一賭。

至於兩人身後一言不的人,其實,是奴隸。

在格羅斯帝國之前,某個不被允許提起名字的王國是支持奴隸貿易的。大多數的冒險團都會雇用自己的奴隸——當然,冒險者買奴隸,僅僅是用來維持補給線,換言之,就是負責背包的,團隊人員達到人的話,光是必要的食物和水就足夠沉重了,冒險者還要保存體力應對戰鬥,所以大團都會有自己的奴隸。

而奴隸,自然也不需要武器。在格羅斯帝國攻破王國之後,對奴隸貿易的態度,變得很曖昧,聰明人馬上選擇了觀望,給奴隸穿上衣服,配上武器,模棱兩可的靜候帝國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