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市法院院長去了電話,詢問了此事,法院院長根本不知情;就詳細的詢問了自己的屬下,這才明白,是一個副院長見林水根狂妄;根本不到庭,就做出了不合法的判決。法院院長就覺得不是小事。
就命令法庭改判,最後判定如下:雲水集團跟雲水村,作為雲水公園;是管理方,沒有出示警示牌,是有責任的,是輕微責任;王老吉是成年人;有判定危險的能力,卻是擅自爬樹,負有主要責任;雲水集團跟雲水村;雙方也應該有人道主意,要賠償王老吉家屬10%的錢款,也就是20萬。
判決書下來之後,胡葉雲跟梅玉瑩就把判決書送給了林水根;讓他拿主意,林水根一看,是堅決不服。理由很簡單:雲水公園;是千畝公園,即便是有責任保護,也不可能在每一棵樹上都掛有警示牌。
按照市法院的邏輯,雲水集團是管理方,就要拿錢,那雲水區政府也有責任;梧桐市市政府也有責任,梧桐市法院更有責任,給每一個市民宣傳普法,也是法院的責任,王老吉知法犯法,梧桐市法院,也是沒有盡到責任;如此一來,就是省委省政府跟國家國務院也都要有責任。
林水根就把這個理由給李先恩說了,李先恩也是無語,林水根說的沒錯。
市法院的判決已經做了很大的讓步,林水根竟然不執行,李先恩也沒想到。
區區20萬而已,林水根應該不會心疼20萬,而跟市法院鬧翻。
李先恩再次找到了市法院,跟法院院長商議,法院院長對林水根的態度;也是不滿,一個大集團,區區20萬而已,為什麼非要掙個明白幹啥。
法院院長很是不情願,就婉言謝絕了李先恩的勸告,非要維持原判。
林水根更加的氣憤:法院是一個講理的地方,不是講人情的地方。
既然認定王老吉是知法犯法,就不能姑息養奸。還要雲水集團人道主義;這就說不過去。林水根一看市法院是糊塗法院,也就不跟市法院說話。
就來了一個反訴,把市法院告上了法庭,去的省高院,這一下就熱鬧了。
一個小小的案子,竟然驚動了省高院,就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關注。
也引起了省內外媒體的關注,大家都在看這件案子的進展。
林水根也不怕花錢,就讓自己的律師李政道組建了一個律師團。
一定要打贏這場官司,不是為了20萬,是為了一個道理。
不是人死了就有理,林水根要的就是一個公道,官司就開始了審理。
到底還是省高院有些真事,加上省委領導的關注,省高院不敢懈怠。
案子很快就審理出來,雲水集團跟雲水村,沒有任何責任,王老吉負全責。
省高院的判決很明白,雲水集團和雲水村,不用拿一分錢。
案子轟動了梧桐市,市法院的幾個領導人也受到了記過處分。
王老吉的家屬,這才蔫了,再也不敢鬧騰。隻是沒有想到,林水根派人;送來了50萬萬,說是看在王老吉老人80多歲的麵子上,也是可憐。
這50萬是讚助的,不是法院判決才給的。王老吉的家人這才明白。
雲水集團不是不講理,是自己想錢想瘋了,想訛詐雲水集團是不可能的。
胡蕾就問林水根:“林哥,您打官司就花了100萬,又給了王老吉家人”;“50萬,您這是何必啊,還不如當初給他20萬,還省下130萬”。
林水根笑笑:“這不一樣,我花150萬,是心甘情願,法院不守法”;“胡叛亂判,就是要我拿20塊,我也一樣不願意拿,我們不能”;“助長村民這股歪風邪氣,想要錢可以,你必須有正當理由”;“要是想訛詐雲水集團,那我就會奉陪到底,窮家蕩產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