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公路工程索賠的概念及施工索賠處理措施(1 / 2)

關於公路工程索賠的概念及施工索賠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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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蘇青鬆

摘要:通過對索賠概念、索賠原因的分析,指出索賠的不可避免性。索賠問題與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關,對於承包商來說,如何成功的取得索賠顯得十分重要。本文就取得索賠成功有關的策略與技巧問題展開論述。

關鍵詞:公路工程;索賠;處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F5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5-0-02

工程索賠是合同當事人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在現代工程中工程承包能得到的利潤約占工程合同價的5%~10%,而索賠額一般為合同價的10%~20%,甚至在國際工程中超過合同價100%的索賠要求也不罕見。在承包工程的競爭中,有一句話叫“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這充分反映了索賠工作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公路工程實施中,公路工程索賠作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一項既嚴格又細致的重要工作,直接影響合同執行的成敗。與其他行業相比公路工程又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因此,索賠問題成為當今公路工程行業的突出且重要的問題。由於公路工程複雜多變,以至於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賠經常出現,這就需要通過公路工程索賠的方式維護正當的權益,確保合同順利履行。

一、公路工程索賠的概念

公路工程索賠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一種正常的經濟補償行為。工程索賠包括: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隨著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施工企業經營和操作模式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其中工程合同管理變的越來越重要,因此承包商要更加認真、嚴格、細致地對合同進行管理。工程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經常要發生。其實索賠是雙向和互動的,若承包商違約、拖工期、工程量減少等,業主可直接回收和扣除承包商的一部分工程款,或采取其它方式對承包商進行處罰,在這一問題上,業主占有主導地位,掌握主動權,在承包商違約情況下,業主的處罰更易到位,和更易執行。故在一般情況下索賠是指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額外費用支付要求,在這一點上就要求承包商要嚴格按照索賠程序,將工作都做到位,才能有利於索賠成功。

索賠屬於經濟補償,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對另一方當事人不具有懲罰性,公路工程索賠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依據法律、合同規定及慣例,對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任何事件造成的損失或額外費用向另一方當事人請求給予某種形式補償的一種要求。索賠的成立條件有以下幾點:

1.索賠的依據是法律、合同條件、證據資料

2.索賠是要求給予補償的權利

3.承包商沒有過錯

4.責任應由業主承擔

5.與合同標準相比確已發生損失

由於公路工程項目具有施工周期長、規模大、技術含量高且複雜等特點,使施工的複雜性隨現場條件、社會和自然環境條件、地質條件和水文變化等因素而變化,受施工進度及合同條款、規範和施工圖紙變更、差異、延誤等因素影響,因此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索賠在工程承包中是不可避免的,

二、公路工程索賠的方式及處理措施

隨著社會發展,現代工程項目呈現出新的特性,如投資多、規模大、工期長、差異性大、綜合性強、風險加大,使得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而項目各參與者屬於不同的單位,其經濟利益並不一致,而合同也是在項目實施前簽訂的,合同規定的進度和價格是基於對環境狀況和項目特點預測的基礎上,同時又假設合同各方都能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因此它不可能對工程項目所有的問題都能作出合理的預見和規定,這一切使得合同變更極為頻繁,而合同變更必然會導致項目工期和成本的變化。索賠的發生,從本質上講,是一種難以避免的客觀存在。

首先是企業忽視收集索賠證據和準備索賠證明文件,使施工索賠沒有可靠的基礎和依據。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賠。由於競標奪標不易,為了保持和業主的良好關係,因此,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開支,亦不敢提出索賠。還有是不會索賠。由於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員,承包商不懂索賠理論、程序、方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所以,即使有索賠事件也無力去索賠,更談不上索賠技巧。

按索賠的處理方式索賠可以分為:單元項索賠;總索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