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弱勢大學生
高校從2000年開始大規模的擴招使得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的壓力也不斷增大。畢業即失業的情況屢見不鮮,每年大約有30%左右的大學畢業生麵臨就業困境。
7.災民
我國自然地理環境複雜,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時常發生。自然災害不僅使受災地區的工農業等基礎產業遭受巨大的打擊,並且還導致相關產業也遭受連帶的重創嚴重影響這些產業的職工,使其麵臨失業的威脅。
二、對完善就業援助的建議
1.創新弱勢群體的就業觀念
首先應該鼓勵弱勢群體主動地改變認識,轉變思想,克服一些自卑、依賴的消極心理,自強自立,不放棄一些非正規就業的途徑,主動尋找能夠實現就業的機會。政府也應該多發動對弱勢群體的就業培訓工作,從根本上提高弱勢群體的技能水平,提供他們豐富的就業資訊。對於那些有創業願望的弱勢群體,給予政策上的扶持,比如可以貸款、發放創業補貼、租賃補貼等,創業前進行創業指導與交流。創業後提供跟蹤服務。
2.充分發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完善勞動力市場
在就業機會極其缺乏的情況下,政府應該發揮公共服務職能,主動創造出一些崗位。比如,由政府出資興建一些公共工程,如綠化、環保、公共設施建設等工程,為弱勢群體提供臨時的就業機會。當參加公共工程的弱勢群體找到其他合適的崗位時可以隨時離開。完善勞動力市場首先要做到反對歧視性就業,取消對城鄉、地區、身份、行業的限製,勞動就業信息流通順暢,鼓勵企業錄取弱勢群體,發揮中介組織推薦、協調的功能。
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製度
社會保障製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製度、養老製度、失業保險製度、醫療保障製度等。針對弱勢群體,從法律上要明確社會保障在對弱勢群體的扶持作用。比如,對於“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要保證弱勢群體的最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對於“就業促進製度”需要明確促進就業工作的財政投入,增加扶持弱勢大學生的就業援助措施,增加弱勢群體就業的信息援助和管理援助;對於“失業保險製度”要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作用,將被動的發放失業保險金轉變為積極的促進就業,建立城鄉一體的失業保險體係。
結論
解決弱勢群體就業問題並不是短時間內能完成的,政府和社會必須用更大的精力關心和幫助他們實現就業,保障其基本生活,從而確保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安定團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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