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理會還在打滾的兩個人,將自己的手機撿了起來以後看了看,雖然屏已經被摔壞但是還能用,於是便撥通了報警電話。
報完警之後,又給韓雪打了個電話,說自己碰到點事,還要再過一會兒才能回家,她如果困了的話就不用再等自己了。
掛掉電話以後,雷霆便從兜裏掏出了煙,抽出一支點燃後一邊抽煙一邊等著警察的到來。不得不說北寧市的警方出警的速度還是蠻快的,一支煙還沒有燃盡,耳中便傳來了一陣警笛聲。
到了派出所以後,可能是因為意識到雷霆無法再威脅到他們,並且受雇傷人的罪名比較重,所以四個人突然改變了口供,異口同聲的說他們是因為雷霆騎車撞了他們才引起的衝突, 並且還一口咬定雷霆將他們的同伴強子給殺了。
如果僅僅是打架的話,隻能算是治安案件,但是如果出了人命那就是刑事案件了,兩者之間的嚴重性根本就沒法比,所以警方在聽完四個人的口供後,立即便再度派人前往雷霆所住的小區進行偵查,結果自然是一無所獲。
當警察來找雷霆進行詢問的時候,雷霆一臉苦笑地說道:“警察大哥,您認為這可能嗎?就算是我殺了那個家夥,我有時間有那個本事將屍體給藏起來嗎?”
“那他們為什麼異口同聲的說是你殺了那個強子?要知道我們可是對他們分開進行審問的。”
“您想想啊,他們的身上都帶著凶器,這說明他們是專門對著我來的,不然的話誰會沒事帶著凶器出門啊!在你們來之前,他們曾經承認是受人委托來教訓我的,現在他們突然間改口,自然是因為雇他們的勢力比較大,他們不敢說罷了。”
“是誰叫他們來的?”
“我沒有直接的證據來證明,所以不能亂開口說話。不過您可以到我們學校去調查,前段時間我們學校出了一件轟動全校的事情,你們了解過之後應該就會明白了。”
“那麼那個叫做強子的人究竟去了哪裏?”
“跑了。”
“跑了?”詢問雷霆的警察在聽完雷霆的話後,眉頭一下子皺了起來。因為根據那四個人的供詞,這個強子因為嘴硬被雷霆重點照顧過,貌似受的傷還挺重,應該沒有氣力逃跑才對。
“是啊。我當時因為他那我的女朋友要挾我,所以對他下手挺重的,不過我沒敢往要害的地方招呼。後來我覺得這個家夥沒準是在自己的兄弟麵前拉不下臉,所以想將他弄到樹後麵去問,誰知道他看起來像個死狗似的,沒想到趁我不注意的時候,在我的肚子上狠狠地踹了一腳後就逃走了。”
雷霆一邊說一邊站起身來,讓警察看自己肚子上的鞋印。這個鞋印是雷霆剛才趁著警察到來之前自己弄上去的,而且就是那個強子的鞋印。由於這個鞋印與雷霆以及另外四個人所穿的鞋的鞋印都不同,所以可以間接的說明強子已經逃跑了。
一方是四個手持凶器的人,一方是個普通的大學生,警方最終還是更加相信雷霆的解釋。畢竟那四個人的說法顯得前後矛盾且破洞百出,甚至充滿了近乎玄幻的色彩,這樣的話警方要是會相信的話,那才真的是見了鬼呢。
負責詢問雷霆的警察,在出去了十分鍾左右後,又回到了房間內,對著雷霆說道:“現在你可以回去了,不過在近期你最好不要離開北寧市,以方便我們隨時向你詢問與本案有關的情況。”
“您放心,我是個學生,隻要沒有放假我就哪都不會去的。”
剛剛離開派出所,雷霆臉上的笑容便被冷峻的神情所代替:林東平!我不願意節外生枝這才放了你一馬,想不到你居然還陰魂不散的糾纏我。既然是這樣那你就別怪我對你不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