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久林用這種看似合法實乃強製霸道的方式,撤換掉萬元店鎮原領導班子後,萬元店鐵礦迅速完成轉製,以200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天源礦冶公司,至此,福建商人汪長任幾乎一人獨攬了萬元店鎮所有的鐵礦資源,2008年2月,又以1.72億元的價格將天源礦冶公司83%的股權轉讓,成功實現套現,但此後不久,汪即被沈陽來的武警帶走。已升任遼寧省人大副主任的宋勇隨之被牽連下馬。
2006年7月13日,因天源礦冶公司與朝陽溝村間的補償款之爭,淩源市政府出動警力及其他工作人員400多人到朝陽溝村,與護路的180餘名朝陽溝村民發生衝突,雙方互毆,各有多人受傷,終於釀成轟動一時的“713事件”。56歲的北溝村民組組長馮文發在事件發生後被抓,現仍在獄中服刑,他的妻子賈鳳英告訴記者,天源礦冶公司被宋久林招商引資過來後,市政府為該公司辦了礦山開采證,采礦要經過朝陽溝村南一條路,那裏本是村裏的口糧田,公司已做了補償,東溝村民先是每戶得30元,嫌少,又每戶給50元,北溝村民則沒有得到錢。在這種情況下,村民去截路討說法,不讓天源礦冶公司車輛通行。到了2006年7月13日這一天,由淩源市公安局長張林帶隊,包括警察在內的400多人到來,結果就起了衝突,製造了令人震驚的“7?13事件”。不甘示弱的村民與之爆發大規模衝突。多名村民、警察受傷住院。
“7?13事件”後,淩源政府將此次事件定性為聚眾惹亂社會秩序罪。先後有於福東等11名村民被判刑6年、5年、2年不等。
事件發生後,朝陽溝村風聲鶴唳,多名村民被抓。村民們至今仍保存著“713事件”現場的光盤、照片及文字材料。由淩源市法院於2007年2月12日做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村民馮文發與張維賢兩人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獲有期徒刑5年,劉宗全等5人以同樣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生於1989年的胡彥昭因當時尚未成年,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2年。東溝組村民於富東被通緝一年後在火車上被鐵路公安抓獲,獲有期徒刑6年。此外,村裏另一楊姓村民獲有期徒刑1年。
該事件因為導致一名群眾死亡,引起較大負麵影響,社會多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