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捅向高官“四把刀”(1)(二)(1 / 2)

叢福奎的問題及其心理活動,他的秘書小徐最清楚不過了。小徐回憶說:“九八年一月,在叢省長辦公室,我們聊天,我談起郭老師(叢妻)來,叢省長說,你看這房子,她能來嗎?她東北人怕熱,房子空調得裝。我見叢省長沒有給錢購買的意思,我說,錢找誰解決呀。叢說,找省某某局的朱某,我說,那合適嗎?我又自我念叨說找劉某(叢老鄉)吧,劉又沒這個能力(生意做得不大,叢也隻幫了些小忙)。又過了幾天,在北京三環路一個公園散步,叢說,空調得多安幾台,老郭怕熱。不行了,就讓王某出錢。我說,空調得三四萬,叢說,家具也得給錢,那你找王要五萬吧。”這位王某是廣東人,三十出頭,深圳某投資公司董事長,在河北唐山有投資項目,還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為了取得叢的支持或表示感謝,他先後向叢福奎奉上人民幣兩百餘萬元。王在中紀委交代說:大約是九八年初,叢福奎秘書小徐帶我去河北省的省長樓(省級幹部住宅樓)。門口有武警站崗。叢就住在三樓某室。小徐指著這幢大樓說,這是某老板的,那是某老板的,你看他們的房子,裝修得多好呀。進了叢福奎家,小徐道:你再看看我們叢老板的房,狗屁不是。人家某老板兒子做生意,有的是錢,裝修當然好了。我到叢家四周看了看,什麼也沒有,原來房子剛裝修好,裏麵還沒有家具設備。小徐說:我們準備給叢老板買東西。小徐這麼一說,我就明白他帶我來的意思了,我問要多少,小徐說:就五萬吧。小徐拿到這五萬元,讓司機拿一萬塊錢去滄州某單位購買家具,另四萬元則委托一個朋友去買了五台空調,四台海爾分體,一台櫃式的。後來安裝時,因為櫃式機與房間的線路不匹配,就用它又換了兩台分體的海爾空調。王某交代說:那天晚上,叢福奎對我說,他最討厭,最恨貪官。河北腐敗嚴重,你在河北投資,千萬要慎重。那些貪官,總有一天會有報應的,老天會收拾他們的!小徐在王某麵前說起其他省級領導的問題,以及叢本人在王某麵前一邊收錢一邊惡狠狠地咒罵別的貪官,是有其事實依據和心理根源的。叢福奎原在黑龍江工作,正因為工作較為廉勤,才逐漸得到提拔,可是,當他到河北工作後,發現這裏的一些幹部腐敗得出乎他的預料。如程維高等(其他還有)領導,三天兩頭在台上講“三講”,振振有詞地談反腐敗。可私底下,卻縱容其子女經商。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簡直就是腐敗得“路人皆知”。然後,由於程維高等人在河北一手遮天,根本無人監督,無人對他的腐敗行為進行製約。更可笑的是,這種人竟然在河北主宰了十年,他都用了些什麼幹部?他自己腐敗,用的幹部自然也少不了腐敗。你要想再靠廉勤獲得進步,就顯得幼稚可笑了。所以,在叢福奎看來,當時的河北政壇比黑龍江黑、髒,讓他一天一天地失望。與之相伴的,還有對個人政治前途的失望。1995年,叢福奎從黑龍江調河北,中央下文是副省長,名列常務副省長之後。當時的常務副省長已六十歲,而叢福奎才五十三歲,叢的幹勁可想而知。當時,叢及秘書都住在河北迎賓賓館,叢每天工作到後半夜才休息,而且在到河北很短時間內,跑遍了河北所有的市,並深入到許多縣鄉村,連秘書和司機都覺得工作非常辛苦,非常累人。他當時主管計委和對外開放,抓得很具體。1995年10月,河北省召開黨代會,叢順利當選為河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雖然工作量大了,但他的熱情不減反增。1996年5月河北省給他分配了住房,但每天下班後,他都讓秘書把要批的文件及參閱資料給他裝在大文件袋裏,讓他回家繼續工作。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之前,叢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的呼聲很高。可是,這年10月,叢竟然落選了。這個候補委員對他意義重大,因為當時省委書記和省長年齡都大了,要想接上班,必須有一個候被委員墊底。況且,這時的兩位省委副書記還有石家莊市委書記都是中央候補委員。叢的落選,意味著在前途方麵落後了別人一大步。1998年9月,程維高年齡大,免去省委書記,改任省人大主任,省長繼任省委書記,而省長竟是上麵下派的,叢福奎的機會被占去了。於是,他的心理發生了變化。他告訴秘書說:今後大禮拜盡量別給他安排會議、公務活動,《勞動法》有規定,該休息就得休息。可以說,叢福奎政治上的失落以及對現實的不滿,進一步催化了其腐敗心理。政治上的失意使他覺得應該在經濟上獲得補償。當然,再怎麼補償,他都覺得別人虧欠了自己,於是他怨天尤人,並用佛語(他信佛)對別人的腐敗行徑進行詛咒。“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老天爺對遲早要收拾他們的!”這是叢福奎對程維高等人下的咒語(當然他沒料到也包括他自己)。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那就是叢福奎案的開庭與宣判時間差問題。2001年5月18日,中央電視台、新華社等權威媒體披露了一個重大消息: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並報請中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給予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委副省長叢福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新華社張家口2002年2月28日電: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公開審理河北省原常務副省長叢福奎涉嫌受賄一案。據檢察機關指控,1996年4月至2000年6月間,叢福奎利用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大量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特別嚴重。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有關證據,叢福奎委托的律師為其作了辯護。各界群眾100餘人旁聽了法庭的審理。據悉,法庭將繼續依法進行調查和辯論,庭審結束後合議庭還將進行評議,並擇期公開宣判。然而,此後二審的消息遲遲未到來,人們一等就等了一年多。許多人開始猜測,是不是案件又遇到了新問題?是不是叢福奎又有立功行為?是不是他在明知自己要被判死刑之際,突然拿出了舉報更高領導幹部違法違紀問題的殺手鐧?果然,直到2003年4月29日,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才對叢福奎受賄案依法做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叢福奎死刑,緩期2年執行。叢福奎的命保住了。保住命的理由也很微妙:“鑒於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並能主動坦白部分犯罪事實,且涉案贓款已全部追繳及本案其他情節。”這裏沒有提到“立功”,而是“本案其他情節”。三個月後,中央向全國人民公布了程維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