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2章 年華禮,大結局(1 / 1)

因為高考的關係,我和蒙子的生日推遲了幾天,蒙子是六月一號,我是六月二號,我們趕在了一起過生日。那天晚上,很多人給我們送上的祝福,讓我覺得無比幸福。還有那些我不認識的粉絲們,他們也都寄來了禮物。

那天晚上,任憑他們怎麼往我們身上抹奶油。那天晚上,我十一年來跟蘇菲過的第一個生日,她跟我一起吹蠟燭。

手捏著小皮球,捏放捏放我看著自己鮮紅的血液輸入到一個不大不小的一個透明的袋子中。護士說,我的血液將會被送到醫院,輸入到有需要的人的身體裏,來支撐他們的生命。

我腦中出現了一個詞:我成眠了。

這就是我成年後做的第一件大事,捧著獻血證欣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唱起了歌,沒有人聽過的“原創歌曲”

唉,你別唱了成嗎?你不知道和你走在一塊兒特別丟臉嗎?別人都在看著呢!何曉文什麼時候在乎這個了?居然離我一米遠,努力避開旁人異樣的目光。

虛偽!我跟她說:我唱我的,他們看他們的,隻要城管沒抓我,那就做自己的,讓別人說去吧!但丁老爺爺這句話很深刻啊!

可是小姐,你唱也就算了,居然還怪叫,你不怕別人聽後刺傷耳朵嗎?

你懂什麼?那叫原創,代表我梁夕政就是個才女。

我們倆都笑了,我是很囂張的笑,何曉文則是很詭異的笑。我們倆是最搭的組合,至於怎麼的搭法,語言是形容不同的,隻有最深入了解我們才會懂。

晚上,一個人的時光,我把獻血後得到的紀念品拿出來,細細地看,瞪了半天:一個很精致的水杯。不過因為杯身印著幾個鮮紅的大字和那個鮮紅的紅十字,我決定把它封存,鎖在櫃子的最深處。

原來,我十八歲了。十八歲,對於我,意味著什麼?是長大?還是懂得承擔一個成年人鎖承擔的事情,享受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還是我不能再像一個小孩子那樣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苦澀生疏又有紀念意義的十八歲,我給你行一個年華禮!

對於以後的日子,做個美夢吧!

好了,我也該從梁夕政的身體裏出來了,她該去尋求自己快樂了。相信,她經曆了這麼多的事情,應該懂得愛懂得珍惜了。

還要知道,她是個好孩子!

噢!對了,她已經十八歲了,已經不是一個小孩子了。

對於梁夕政同學的戀愛故事,我沒有給出個結果,你們估摸著猜吧,我有做過調查的,沒有人配合,你們想她跟誰在一起就讓她跟誰在一起吧。安全度過2012年的話,她還有大號的青春不是?孩紙們,一定要比梁夕政活得更好,她是個痞子都有春天的,不要輕易的墮落,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