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特別策劃
黨的領導是依法治國的保證
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
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依據
法治思維是依法執政的前提
作風建設是依法執政的核心
基層組織是依法執政的主力
依法執政是深化改革的保障
依法執政是履行宗旨的深化
依法執政是黨的建設的遵循
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路徑
習近平: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01 複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 蘇長和——
黨的領導是依法治國的保證
我們黨一直帶領人民在理論和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兩年來,中央不斷出台各類規章製度,19項反“四風”禁令,有力推動了“把權力關進籠子裏”的改革。這次四中全會《決定》又提出重大舉措180多項,涵蓋了依法治國各個方麵。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麼再提什麼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要看到,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
曾經,在社會主義發展史上,不少國家都沒能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南斯拉夫曾經是社會主義國家中發展比較好的,但鐵托沒有了,那個製度和國家也沒有了。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很重要的一個原因也是沒有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可以說,處理好黨的領導和法治的關係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
認識中國法治道路,必須要學會用“合”的思維而不是“分”的思維。“合”的思維強調兩點統一論,“分”的思維重視兩點對立論。確立了“合解”思維,就很容易理解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之間的統一關係。黨依據憲法領導人民依法治國,這其實就有“合解”的智慧。
現在社會上出現一些對立極端現象,是因為缺少兩點統一的“合”的思維。例如,在“分”的思維或者對立思維下,就會出現“黨大還是法大”這樣的問題,這種對立思維的問法本身就是個陷阱。再比如,在西方憲政思潮下鼓吹司法獨立,也是“分”的思維。共產黨人最講究一個“公”字。公正司法與黨“立黨為公”的精神是一致的。其實,不隻是法治體係,中國製度體係的核心精神都是建立在“合”上的,這與西方製度“分”的精神恰恰形成對照,而這也正是我們製度的優勢和生命力所在。
其實,道路自信、製度自信、理論自信具體到法治建設領域,就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①
習近平: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02 北京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 韓振峰——
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
我們用30年的時間,走完西方世界300年的立法之路,已成為名副其實的法律大國。2010年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如期形成。截至2014年3月,我國現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製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中。
然而,“法律大國”不能單純等同於“法治大國”。我們的法律體係雖不斷完善,但在司法實踐、社會管理中,在具體執政、行政過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還沒有完全樹立起來。因此,四中全會強調“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麵文章,那製定再多法律也無濟於事。隻有把依法治國與依法執政有機統一起來,才能使依法治國在實踐中取得實效。
要看到,依法執政是實現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目標,根本的前提條件就是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通過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來實現。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麵,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離開共產黨領導,離開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這個重要前提,依法治國就隻能變成一句空話。
依法執政也是實現依法治國的根本保障。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四中全會《決定》的一係列規定,確保了社會主義法治的製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依法執政還是實現依法治國的有效途徑。依法執政,一方麵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另一方麵又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這兩個“要求”為實現依法治國提供了有效途徑。由此,黨必須依據憲法法律來治國理政,黨必須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隻有不斷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誌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誌的尊嚴。②
習近平:在我們國家,法律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黨內法規製度是對全體黨員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嚴格。
03 福建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陳榮文——
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依據
早在1938年,毛澤東便提出要將“黨內法規”作為規範黨內關係,統一黨的各級組織的行為的憑借,用黨內法規來統領黨的管理。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鄧小平提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
2013年8月,根據中央決定要求,1978年以來製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有300件被廢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繼續有效,其中42件將作出修改。同年11月,《中央黨內法規製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發布,力爭經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框架。
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管黨治黨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邏輯起點。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應有之義。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全黨必須嚴格遵行。完善黨內法規製定體製機製,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黨的紀律是黨內規矩。黨的紀律,既是黨內法規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內法規得以實施落實的有力保障。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憲法和黨章都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黨內法規是在憲法法律基礎上的內部行為規範,依照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是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黨內的實際運用和具體體現。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宗旨相同,精神一致,內容相容,相互促進,互為補充,相輔相成。
黨的先進性與先鋒隊角色決定了對黨員的高要求、嚴標準。為了充分發揮黨作為“始終推動運動前進的部分”這一先鋒作用,黨規黨紀必須嚴於國家法律。同時,黨也必須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並在自身建設方麵健全法製、厲行法治,在黨內生活中落實法治精神。③
習近平:必須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抓緊抓好,切實在憲法實施和監督上下功夫。
04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石經海——
法治思維是依法執政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