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這玩藝
山曼端莊文靜,從事園丁工作。確切地講,是她追求完好。她給宗好買瀟灑大方的服裝,送他哲思雋永的書,為他縫被子洗衣褲,房間收拾得整整齊齊。甚至家裏有好吃的也忘不了給他去“偷”。隻是她做的比說的多,羞赧得很。晨兒就不同,她陪宗好進歌舞廳,陪他溜冰,陪他去公園照千姿百態的像。他們在一起,經常是嘴上塗滿密,海闊天空。晨兒在一家黨政機關做文書。可熟悉內情的人卻說,她很少主動找宗好,還頻頻結交異性朋友。
我們因此力舉宗好選擇山曼。因為我們都覺得山曼人漂亮、心善、誠實可靠,是個會理家而且疼愛丈夫的好女人。
但經過反複揣摩,宗好還是決定選擇晨兒。他有他的理由:有天晚上,他與晨兒去公園的假山裏談心。山曼找他時,單位同事故意哄她,說他喝多了酒,搖搖晃晃進了公園。山曼一聽,果真急出一身冷汗,心急火燎地去公園找他。沿途,還一遍又一遍地高呼宗好的名字,儼然他已落水遇難。宗好據此認為,山曼易被人支使,而且神誌癡呆,麵對複雜多變的社會,她能不上當受騙?晨兒則不同:當她發現宗好酷愛小說,而投出去的稿件又幾乎原封不動地被退回,便靈機一動,教他帶2條雲煙去報社收買編輯。結果,宗好的處女作發表了。宗好據此認為,晨兒聰穎活潑,能助他成就大業。就這樣,他與晨兒喜結良緣,婚後的日子甜密溫馨,氣得山曼死去活來。
婚後不久,宗好搭乘晨兒弟弟的中巴車去河西找朋友。不料為搶乘客,其弟跟另一輛中巴車司機大吵起來,繼而大打出手。對方人多,宗好火了,操起手槍便“點將”,不該發生的憾事發生了。作為公安幹警,宗好知法犯法,其結果自然是鋃鐺入獄……
月餘,晨兒終於撇不住告知親朋好友,她說宗好坐監期間她對他關懷備至,也破費了不少錢。可宗好太自私,就沒想他連累了她,就沒想主動向她提出離婚。唉,這男人思想境界太低!當然啦——見人們一色的沉默不語,她每每又說,我並不真想同他離婚,隻是他若能主動提起這事,感動之餘,我會加倍地與他患難與共,生死相依……
這話傳到宗好耳裏,宗好呆若木雞。多少次,他喃喃自語道:要是山曼還沒結婚。
山曼的確還沒結婚,而且後來便經常去探監,帶著深深的同情。隻是當宗好再向他傾吐滿腹的心酸與舊情時,山曼會平靜如水地說:其實,這世上什麼都會變的。離開時她遇上了晨兒。
(原載《西安公安報》199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