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

有位中國小夥,在美國某大學留學期間,和同班一位法國姑娘相戀,兩人情投意合,準備喜結連理。

星期天,陽光燦爛,惠風和暢。兩人結伴去某公園散心。在一十字路口,正欲過街,對麵紅燈亮了。小夥左右一看,估摸闖紅燈來得及,牽拉姑娘的手就要硬衝,姑娘直喊:NO,NO!堅決不從。

停立街邊,小夥還在不解地盯視姑娘,姑娘卻果斷地作出了與小夥分手的決定。姑娘十分輕鬆,丁點也不遺憾。小夥懵了,問姑娘幹嘛?姑娘說:你連紅燈都闖,說明你是個十足的違法亂紀之徒。違法亂紀之徒絕對野蠻、凶狠、自私。而且,你敢闖紅燈,更說明你視生命為兒戲。連生命都不珍惜,你還會珍惜什麼?如此,跟你又怎能長相廝守?又哪有幸福可言?

小夥慌了:下不為例,一定改過!姑娘搖頭:法國人不相信耳朵,隻重視眼睛。小夥無奈,隻好痛苦地與心愛的姑娘“拜拜”。

第二年,小夥回到中國。在國內某單位工作。沒多久,又和自己同鄉、一個美麗大方的公關小姐共墜愛河。兩人經常耳鬢廝磨,婚姻大事正在商定。

小夥記住前車之覆,決心好好把握愛情。

一天,天朗氣清,豔陽高照。兩人相邀去某超市購物。正欲過街,對麵紅燈亮了。小夥反射性地停在街邊,而小姐卻視若不見地穿過馬路。待小姐回頭,發現小夥仍在等著綠燈,小姐就深深失望了。

小夥剛一過街,小姐就鄭重宣布與其分手。小夥如雷轟頂:我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個遵紀守法、文明有禮之人,不好?小姐不假思索:像你這種男人,畏狼懼虎、貪生怕死,循規蹈矩、固步自封,出不了成果、成不了大器。跟你過日子,豈不窩囊透頂?

小夥欲作解釋,小姐拂袖而去。

愣在街邊,小夥不禁默默落淚:這紅燈,日後闖還是不闖?他苦苦地想……

(原載《炎黃文學》2005年第7期,轉載於《伯樂》總第46—47期,選入《小故事·大道理》,獲第四屆全國微型小說(小小說)年度評選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