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5章 與上帝簽約(2 / 2)

猶太人信守合約達到令人吃驚的地步。在做生意時,猶太人從來都是分厘必賺,絲毫不讓,但若是在已簽訂的契約麵前,他們總是寧願自己吃虧也要絕對遵守。這對他們而言,是非常自然、毫無懷疑的事情。

在猶太商人看來,毀約是不應該發生的,更是不能饒恕的。契約一經多方達成協議,就必須履行。因為猶太人深深相信,他們的存在是因為和上帝簽訂了存在的契約,如果不履行,就是打破了神與人之間的約定,就會給當事人帶來災難。

有一位出口商與猶太商人簽訂了1萬箱金槍魚罐頭的合約,合約規定為:“每箱24罐,每罐250克。”但出口商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萬箱500克的金槍魚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約上規定的多了一倍,但猶太商人卻拒絕收貨。出口商甚至同意超出合約部分重量不收錢,但猶太商人仍不同意,並要求賠償。出口商無可奈何,隻好賠償了猶太商人的全部損失,還要把貨物另作處理。

猶太商人看似不通情理,不講情麵,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首先猶太人極為注重契約,他們生意經的精髓在於遵守契約。契約一旦簽訂不管發生任何困難,寧可自己吃大虧,也絕不毀約。當然他們也要求簽約對方嚴格履行契約,不容許對契約不尊重和不遵守。相反,誰不履行契約,誰就會被認為違反了神意,猶太人是絕對不會允許的,一定會像上文提到的猶太商人一樣,嚴格追究違約者責任,毫不留情地提出索賠要求。

在現代的商業交往中,往往會出現一些因彼此不相信而導致交易破產的事情。但是世界各國商人在和猶太人交易時,總是最大程度上信任對方存有履約的誠意,也會嚴格要求自己。他們相信對方,同時告誡自己,不要對猶太人失信,更不能毀約,這樣才能獲得與猶太人做生意的好機會,像上文中出現的情況是極少出現的。如果我們仔細研究猶太商人重信守約所帶來的種種好處,我們就會發現這樣一條定理:猶太商人有了信譽就等於有了市場,擁有了市場就擁有了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