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衣服的惡意(2 / 2)

譚麗芳的哥哥叫譚旭,很窮,不是流氓地痞,窮完全是因為又挑又懶!經常換工作。娶的媳婦跟他一個樣。

譚麗芳和譚梓涵姑侄在一起,本沒什麼的,但讓人驚異的是,昨天李靜華穿的衣服,現在卻穿在譚梓涵身上。

三人正在一間店裏挑衣服,隻聽譚麗芳說:“涵涵,你要粉紅的還是粉黃的?”

“粉黃的。”譚梓涵說。

譚麗芳就把挑中的那件衣服拿去結帳。收銀說:“一共五百八十八。”

“買了這件,再加上你表妹的,也夠過年了!”譚麗芳拎著東西出門。譚梓涵比李靜華還要大一年,是表姐,但身量卻一樣。

幾人離開了。

李惠怔怔的,她昨天可記得李靜華穿過的衣服,因為是大紅色的,很顯眼,李慶雄和劉嬸遠遠望了一眼也記得。現在卻穿在譚梓涵身上!再對比李玉篆身上的……

答案已經很明顯!

同是侄女,李靜華不要的的衣服都是先讓譚梓涵挑,挑剩下的才給李玉篆!甚至李玉篆穿的是譚梓涵穿過的。

“太過份了!”李惠快氣哭了,“小篆到手的衣服說不定是三手的!我就說,好幾次見李靜華,人家的衣服都這麼好看,但後來李靜華不穿了,也沒見給小篆!原來好看的都讓人拿走的!質量不好的才給小篆!她還給那譚梓涵買新衣服,一件就五百多!別說五百,五塊錢的襪子也沒見她給小篆買過!跟小篆卻說什麼等小嬸有錢後就給小篆買!太可惡了!”

劉嬸皺了皺眉頭,想說什麼,回頭卻見李玉篆神色平常,傷心、憤懣、抑或是怨等情緒並沒有在她白嫩的小臉上展現出一絲一毫,平靜得過份。

倒是李惠,都急哭了。

“這有什麼的。”李玉篆反倒安慰起李惠來,笑了笑,“她又不是我媽,並沒有義務給我買衣服,也沒義務養我。錢是人家掙的,愛怎麼花就怎麼花!衣服是人家的,愛先給誰就給誰!我們不能道德綁架別人。”

隻是討厭譚麗芳的壞心眼!做事總帶著些微惡意!就好像給小乞丐送食物,給要在上麵吐口唾沫,撒泡尿!然後在一邊看人家的笑話!

不贍養老人,沒關係,畢竟那是李向城的爸又不是譚麗芳的爸!這是李向城的責任!但她不應該明知李大海窮到揭不開鍋,還哄騙人家買那麼多保險!要是真遇到救命的事情,又拿不出來,這才是坑死人的!

譚麗芳送衣服,不過是為了堵住李大海的嘴而已。

而她接受衣服,也不過是為了不讓爺爺傷心而已!

但譚麗芳心眼實在太壞了,送衣服給你,卻當著眾人的麵,傷你的自尊,讓你無地自容。還得看你笑話!

這就是李玉篆昨天為什麼拿了別人的衣服,偏要穿得比別人好看,刺激譚麗芳的原因!

不是她不懂感恩,而是對方原本就帶著目的和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