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1 / 2)

1979年夏收夏種季節到了。這是胡振鐸在勞改農場所經曆的一個特殊品味的“雙搶”。他遲遲不能回去,增加了許多苦悶,也影響諸多犯人的改造情緒。這一個“雙搶”的進度明顯減慢了。大隊和中隊的幹部都十分著急。尤其是溪口的中隊長。

他首次破例,不恥下問,召集犯人組長探討怎樣加快進度的問題……胡振鐸提出的建議,使“雙搶”任務如期完成。

1979年9月3日,沙縣法院派人派車,將胡振鐸接回。臨行前,管教幹部語重心長地對他說:“你在這裏也有年月了。對我們工作上有什麼不當之處,請提意見……”

1979年9月3日,下午一時四十分。

中午從不休息,經常在走廊上靜思的孫貞雲,將我喚醒。我掀起蚊帳,問他什麼事。他說,黃幹事找我。也許今天可以回家了。

我出了大號的小門,到了門口。黃幹事正在那裏等著。他讓我收拾行李,說是沙縣來人接我了。我進入大號,把一切能舍棄的物件都丟下,隻帶了一床棉絮和一頂個人蚊帳。過去帶來的都已經爛了,這是農場新換給我使用的。征得黃幹事同意後,才決定帶走的。

午休的犯人都醒了。他們圍著我,七嘴八舌地替我高興。

“真的回去了嗎?”林震仿佛不放心地問我,他要聽到我親自告訴他的消息。

“真的回去。吉普車在門口等著呢!”

“到家一定給我們來信。”蘇世樹說。他已經完全恢複了說話的能力。

“一定。”

我將能穿的衣物盡量留給孫貞雲。他是一個無家可歸的孩子,因偷竊入獄。

大家目送我出了小門。這時候午休時間還未過去,不能給我送行。

我到了辦公室。四月份來的小楊在場,另一個不認識。

小楊說:“我們走了許多彎路。本該上午十點鍾到的,結果去麻沙繞了一個大圈子,才轉回來。還耽誤了吃午飯呢!”

林指導員已經和他們辦好了手續。黃幹事送我下了警衛崗前的斜坡,到吉普車旁。語重心長地:

“今後全靠你自己了。你是一個聰明人,人生的道路該怎麼走,你會明白的。在工作中有什麼不妥之處,歡迎你給我們提意見。”

“謝謝。謝謝你對我的信任。”

我將棉絮、蚊帳塞進車內座位的後背,穿著新裁的的確良襯衣上了車。

車子在公路上急駛。到南平時是下午六時。我們到近郊的一家飯店吃了晚飯,立即上車,繼續趕路。

一路上談笑風生。我很少說話,主要是收聽。從他們的談話裏,我了解到,和小楊同來的另一位,原來是沙縣法院的科長。姓肖。*中被下放到潘洛煤礦。他說:

“我也是剛剛回來的。在潘洛煤礦勞動了幾年。雖然我沒有被判刑,但和你們一樣得到不正常的對待。隻是我比你早幾個月回單位而已。院長讓我來接你。我就來了。”

肖科長的女兒和我的女兒,後來成了沙縣二中的同班同學。她的名字叫肖燕,還是和我女兒結拜的七姐妹之一呢。這是後話。

到了晚上八點左右,進入沙縣境內。吉普車從洋坊一路過來,又回到九年多前出去時經過的水南大橋。到了橋北頭,肖科長下車。他的家就在此附近。我們再經城西路,直達林業招待所。

林業招待所已經完全翻新。從原來的兩層磚木結構,建成五層的鋼筋水泥結構。小楊跟招待所作了交代。然後轉向我:

“你暫且住在這裏,休息一段時間。三餐夥食也在這裏吃,所用的飯菜票,先跟所長借。等我們辦好了手續,給你補發了工資,再來還他。”

小楊走了。我被領上二樓的一個大客間。全間有七張床,我任選一張躺下休息。

第二天清晨,起床下樓刷牙洗臉,路過值班室窗口。那所長正正襟危坐在桌前。我想這個人好麵熟,從記憶中苦苦搜索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