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早期教育與非智力因素培養——關於家庭非智力因素培養答家長(3 / 3)

父母要培養孩子抵抗引誘和戰勝引誘的能力。在生活中,最緊要的,不是保護一個人使他免受有害的影響,而是要教他學會抵製。前者是被動的,後者是主動的。消極被動地去保護,往往限製孩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免不了要受有害事物的影響。因此,每一個人都應當掌握抵製有害影響的有效方法。

自製力是人們抵製外來刺激的幹擾和引誘,掌握自己的願望、情感,從而控製自己行為的能力,是人們為實現一定目標而堅持不懈的心理過程。有的父母不懂得孩子的這些心理素質對他以後生活的重大意義,常常在子女專心畫畫時遞給他一塊糖果,或者閱讀小人書時向他們問寒問暖。有時孩子邊吃飯邊看書畫,或邊聽收音機邊學習等。這樣做,無意中養成了幼兒容易分心的習慣,對於增強自製力是有害的。要培養自製力,就必須在做任何事情的情況下,都能集中精力,專心致誌,做到心無二用。

3.培養孩子自覺性

不能單純依靠“禁止”來培養自製力,而應當把培養自製力與培養自覺性結合起來。

培養自覺性,重要的是讓孩子在從事某一活動,產生某種行為之前,能夠理解和意識到該怎樣做才是合適的。尤其重要的是當一個人獨處時,沒有人看見,沒有人聽見,也沒有人來檢查他的時候,他照樣能按照自己所理解和意識到的去行動。做到了這一點,培養自製力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三)果斷性

一旦選定了目標,就要堅持去實施,決不可以瞻前顧後、優柔寡斷,以免坐失良機、貽誤目標的實現。即使中途遇到了困難遭到了挫折,也要及時地對前途做出明確的決斷,而不可在進退維穀之間撒手不管。

我們前麵談了關於孩子的自覺性和自製力的培養,但僅有自覺性和自製力還不行,如果缺乏果斷性,做事情就會猶豫不決致使貽誤良機,無法實現既定的目標,或給目標的實現造成很大困難。

教育孩子養成果斷的品質,父母要注重言傳身教。比如,在節假日,父母是帶著孩子走親串友呢,還是指導學習呢?如果父母在孩子麵前顯得優柔寡斷,拿不定主意,既想到這裏,又想到那裏,於是,當孩子遇到同樣的事情時也就會產生同樣的現象。穿衣服、買玩具等等也是如此。當你帶著孩子走進商店,麵對著多種多樣的玩具,每一件都有可能使你愛不釋手,你能否果斷地做出決定使孩子感到滿意並對孩子很有利呢?當你準備帶孩子外出時,麵前擺著好幾套衣服,你對每一套衣服都感到滿意或不滿意,此時你能馬上決定讓孩子穿哪一套更合適嗎?這些例子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如果父母處事果斷,孩子就會在父母的熏陶下養成果斷的性格。

除了言傳身教外,父母還要對孩子日常生活中的表現給予及時的關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當孩子麵臨多種選擇而顯得無所適從時,父母應使孩子首先明確時機的重要性,讓他認識到隻有及時地做出決定,才能抓住良機,取得成功。相反,如果長時間拿不定主意,就會因錯失良機,而無法開展活動,或者即使開展了活動卻失去了原來的意義。明確了這一點,父母要幫助分析到哪個地方或做哪一件事最有意義、最合適,促使孩子最後做出決定。總之,要教育孩子學會在麵臨多種選擇時選擇最佳方案,這一點對於孩子是很重要的,其意義不僅僅限於果斷性的培養上。

(四)堅韌性

堅韌性,或說是毅力,是指為達到某一目標,在行動過程中無論碰到什麼困難,遭受多大挫折,也能百折不回,堅持不懈,並積極地想方設法戰勝困難。堅韌性綜合體現了人的自覺性、自製性和果斷性,是意誌堅強的主要特征。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看到這樣的情況,父母讓孩子做某件事,比如搭積木玩,積木搭了一半,因為遇到一些困難,孩子就不高興搭了,隨手把積木扔在一旁,又想玩其他東西。遇到這種情況,父母自己動手幫助孩子搭,或聽之任之,隨孩子去幹什麼,都是不當的。殊不知,孩子缺乏堅韌性的意誌品質正是這樣逐漸形成的。正確的做法應當是,父母啟發孩子找到造成困難的原因及其解決辦法,鼓勵孩子克服困難,堅持把事情做完做好才離開。必要時,還可以采取一些硬性規定,一定要讓孩子堅持做到底。因為習慣成自然,孩子經常受到這方麵的鍛煉,就能培養出堅韌的性格,才能獲得成功。

正因為如此,培養孩子的堅強意誌,要有意識地培養孩子戰勝自己、克製自己的個性品質。高爾基說過:“哪怕是對自己的一點小小的克製,也會使人變得強而有力。”當然,這需要父母不懈的努力和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

五、如何培養優良的道德品質

道德品質包括知(道德認識)、情(道德情感)、行(道德行為)、意(道德意誌)等四個方麵。下麵分類給大家講解如何培養孩子這四方麵的道德品質。

(一)道德認識的培養

道德認識是指對事物的是非、行為善惡的評價。掌握是非標準,劃清善惡界限,才能使孩子知道應該怎樣行動,為什麼要這樣行動。3~6歲的幼兒已經具有初步的是非觀念,知道哪些行為是對的,哪些行為是錯的;懂得了什麼是乖,什麼是不乖,通過看電影和畫冊,慢慢分清了誰是“好人”,誰是“壞蛋”。但這種認識帶有具體性和形象性,並且往往就事論事。他們對一個行為的分析,主要是根據行為的結果,很少考慮行為的動機。比如一個孩子由於不小心摔碎10隻杯子,而另一個孩子為了偷吃櫥裏的東西摔破了1隻杯子,不少幼兒在比較這兩個孩子的行為時,都認為前者的錯誤要比後者嚴重,理由是一個打碎的杯子多,一個打碎的杯子少。對此,父母必須正確看待,正確評價。那麼,家長應怎樣正確評價孩子的道德行為呢?可以從以下兩方麵著手。

1.要堅持原則性和鮮明性

生活中的許多現象,常涉及道德評價問題。孩子們的道德評價能力主要是在父母的影響下形成的,開始時常常隻是模仿、重複父母對周圍現象的評價,以後才慢慢地學會獨立思考、獨立分析。所以,家長對周圍現象的評價一定要堅持原則,是非判斷鮮明,給孩子打下愛憎分明的烙印。如果家長是非含糊、善惡不明,或者是非混淆、善惡顛倒,就很難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道德評價,並會對孩子產生不良的影響。正如馬卡連柯指出的:“如果在兒童早年不能給予合理的教育,使兒童養成不良意識和行為習慣,那就會給以後的再教育帶來幾倍、幾十倍的困難。”可見,父母作為孩子的啟蒙者,責任是相當重大的。

2.要堅持道德標準的一致性

在要求一致的情況下,孩子的道德認識就比較容易形成並趨於穩定。反之,如果對同一行為,父親說對,母親說錯,或者父母與老師持相反的道德準則,或父母說的和做的自相矛盾等等,都會導致孩子的道德認識易變、模糊。道德要求的連貫性也很重要,隻有前後要求一致,孩子才能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否則,今天要求這樣做,明天又反其道而行之,就會使孩子感到無所適從。

(二)道德情感的培養

道德情感是一種高級情感,它是按照一定的道德認識去評價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時所產生的一種情感體驗。當一個人受到表揚時,便會產生愉快的情緒。當一個人受到批評時,就可能產生不愉快的感受。當幼兒的“自我意識”逐漸增強時,就不再輕信別人的評價,而是獨立地對別人、對自己進行內心的評價。當自己的行為符合自己所遵循的道德規範時,就會產生由衷的喜悅,反之,會感到十分難受、羞悔,甚至受到良心的責備,以致覺得沒臉見人。這說明,7歲前的幼兒已具備初步的道德情感,要使這種情感逐步提高、穩固化,就需要父母以身作則,積極影響和感染孩子。孩子最容易受到家長情緒的影響,親子之間往往是相通的,父母還要善於利用具體的道德形象引起孩子情感上的共鳴。孩子聽故事的時候,容易被故事中人物的行為所感動,與故事中人物的情緒連在一起,有時會難受,以致流出眼淚;有時會高興,以致忘乎所以,手舞足蹈。另外,在日常生活中還要針對孩子的道德行為,向孩子講清楚,由於自己的過失,將會帶來怎樣的後果。總之,要通過生動、具體、形象的方式逐步提高孩子的道德認識,逐步深化其道德情感。

(三)道德行為的訓練

孩子的道德麵貌是通過他的言行舉止反映出來的。衡量一個人道德品質如何,不僅要“聽其言”,更重要的是“觀其行”。

培養兒童的道德行為,首先需要父母適當地引導。當孩子還不懂得怎樣做時,父母可以先幫助他完成某種道德行為,然後再讓他獨立行動。對於做錯事的孩子,不是一味地責備,而是要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不能這樣做,應該怎樣做。其次,需要父母培養孩子做到學用一致。如果隻是心裏知道應該怎樣做,而不知在現實中去運用,道德認識再好也是無用的。這就要求父母經常去督促檢查、嚴格管教,以確保良好行為的落實。

(四)道德意誌的培養

道德意誌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而支配著自己行為的一種精神力量。這股強大的精神力量能使道德行為持之以恒,貫徹到底。孩子道德意誌堅強,就能夠督促自己克服困難,堅持不懈地實現著自己的信念和諾言。而意誌薄弱的孩子,在某些條件下,也能有一些道德行為,但是,一旦遇到困難,就會搖擺不定,半途而廢。所以,培養孩子的道德意誌,是家庭道德品質教育的重要內容。

六、怎樣從小進行法律規範教育

對兒童進行法律規範教育,對促進我國社會的法治化,對社會的安定及兒童自身的社會化,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家庭作為幼兒接觸最多的環境,在這方麵起著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規範是社會規範中約束力最強的一種規範。它規定人們不能做什麼,必須怎樣做。它以國家機器的強製力作後盾,具有最大的強製性。違犯它,就要受到法律製裁。

我國憲法和婚姻法都明確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法律規範教育就是其中的教育內容之一。

法律規範教育要結合孩子的具體情況進行。幼兒經驗少,在思想認識和理解能力上還很幼稚,因而對他們的教育就不能采用講大道理的方式,而宜采用生動直觀的方式。比如,可以帶孩子進法庭旁聽,邊聽邊給孩子解說,這樣獲得的印象,會使孩子終身難忘。

善於模仿,是幼兒的主要特征,這就要求父母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龍生龍,鳳生鳳”這句話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父親偷盜成性,就很難使兒童手腳幹淨,這時即使父親對孩子進行法律的直觀教育,孩子也不會相信。

由於兒童的幼稚,不論是好習慣還是壞習慣,他們都會不加選擇地模仿。因此,父母必須做好引導和篩選工作,經常給孩子樹立一些守法的模範榜樣,盡量不讓他們接觸消極、違法的事和人,並做到防微杜漸,把幼兒的不良思想消滅在萌芽狀態。

據一項調查表明,80%的少年犯與家庭教育有密切關係。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溺愛

父母把孩子放在不恰當的位置,年齡小,卻地位高。父母隻注意給孩子提供優越的物質條件,而不注意進行法律教育和品德教育,他們違法與越軌的內在動力就是在這種溺愛中萌生的。

2.教育方法簡單粗暴

常常以打罵為主要教育手段,造成感情隔膜和離異心理。這種教育下的孩子打架鬥毆的現象很多。

3.家庭失和或忽視家教

對子女漠不關心,放任自流,放棄教育責任,這是導致青少年行為越軌的重要原因之一。

4.家風不正

即父母行為不端。如父母好吃懶做、蠻不講理等。孩子做錯了事,父母不僅不批評,反而常常包庇袒護,有的甚至教唆縱容。

5.家庭結構不完善

這裏主要指缺少父母、父母離婚、部分後父或後母的家庭。在這種家庭裏,孩子得不到應有的溫暖和愛護,很難健康地成長。孩子性格日內向、孤僻、多疑,甚至心理嚴重畸形,對家庭和社會產生冷漠情緒。

由上可知,家庭教育不良是青少年從小養成惡習、形成不良品德以致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起始原因。青少年犯罪絕大部分是因法律意識非常淡薄,或根本沒有法律意識。因此,父母應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的法律規範教育,使孩子從小形成法律意識,對減少青少年犯罪,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有著重要意義和作用。

七、怎樣進行社會交往規範教育

社會交往,簡稱“社交,又稱“交際”。它通過語言、書信等形式進行思想、感情和精神價值觀念交流,是任何一種共同活動必須的條件,它促進人們在勞動、社會工作、日常生活、教學和教育過程中的相互理解和行動上的協調一致。在許多情況下,社交具有特別的社會意義,是個人發展的一種手段。因此,為了父母(教育者)與兒童(被教育者)之間的相互理解和協調行動,為了兒童成年之後的社會需要,我們必須對幼兒進行社交能力的培養。

(一)社會交往的動機與目的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和行為科學家馬斯洛把人的種種需要劃分為五個層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要、實現自我的需要。他把社交需要作為一個人的高級需要之一,認為一個人在基本滿足前兩種需要後,社交需要開始形成強烈的動機,它包括社交的個體希望得到別人的安慰和支持,離群索居會感到痛苦;希望夥伴之間、同事之間的關係融洽,保持友誼與支持和相互信任等等。每個人都希望有個可歸屬的群體,希望成為其中的一員並得到關心和照顧,而不感到孤獨,因此,有社會交往的需要,這也是一種歸屬感。

對於幼兒,他們一開始進行的社會交往,往往是出於一種好奇心,或出於對某人某物的吸引等。因此,他們的動機和目的是相當簡單的:精神上的愉快。這也是很多父母關心孩子交往的動機和目的考慮。但僅停留在這一層次是不夠的。作為父母,要善於引導孩子由簡單的交往向複雜的交往發展,由交往的低層次向交往的高層次過渡。

(二)社會交往中應遵循的原則

交往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都受著一定的社會準則和規範的製約和調節,並趨於不斷完善之中。對幼兒進行的社交準則和規範教育主要指以下幾個方麵。

1.團結友愛

年幼天真的孩子,如同他們手裏玩的橡皮泥一樣,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孩子們之間能否友好相處,關鍵在於父母的引導和教育。

父母應該有意識帶著孩子走出家庭的小天地,讓他們多接觸一些小夥伴,多結交一些好朋友;在玩的過程中,有意識地買一些糖果之類的東西給孩子,啟發他分一些給身邊的小朋友。孩子們在一起,為了玩得新鮮有意思,就要互相商量,這就培養了尊重別人的意見的習慣。他們玩得融洽歡快,便培養了友愛互助的精神。在遊戲中大家約好了一定的規則,誰也不能違犯,也就培養了遵守紀律的品德。正是在這些共同活動中,孩子知道了應該想到別人,懂得了友愛謙讓,這樣與其他小朋友就能友好相處了。

2.禮貌待人

即教育孩子學會問候別人,懂禮貌。如有一個小女孩,坦率而溫順,但不知為什麼,碰到相識的人總不知問候。別人向她問候:“你早”她卻低下頭不應答,原因不在於性格孤僻,而在於她的家長所說的“不善於交往”。一般的,人們都喜歡性格開朗、微笑著向人問候的孩子和有禮貌的孩子,大家都樂意與他(她)更多地交談。對於一些遇到熟人就躲,或遇人問候不知答理的孩子,大家就會產生一種不好的印象,也就不大喜歡與他(她)接觸,這樣他她的朋友就會很少,性格會愈發孤僻。因此,父母要盡量重視讓孩子養成問候的習慣。家長可以考慮以下幾種辦法:

(1)造成相互問候的家庭氣氛。

父母的示範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父母要經常的相互問候:我回來了”,我走了,需要買些什麼東西嗎?等之類的問候話。尤其是做父親的出門時應經常向妻子和孩子說這類話。在父母的感染和帶動下,孩子就會逐漸養成問候的習慣。

(2)從小事入手誘導孩子學會問候。

可以給孩子創造一些到鄰居家借東西或送東西的機會,讓孩子經常接觸一些人,使他感到與人交往是愉快的,消除他她)內心的“怕生心理。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要先讓孩子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逐漸地,孩子就會主動去做,久而久之就會用明朗的聲音向人問候了。另外,還應注意交往中忠誠守信、正直善良、富有同情心、關心集體等品德的培養。

(三)影響兒童交往的因素

1.交往語言素養

交往的效果可能好,也可能差,這取決於兒童們之間的依賴和相互理解的程度,取決於是否采用最通俗易懂,對方易於接受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及相互關係的能力。當交往用口頭語言時,交際素養表現為善於表述自己的思想和傾聽別人的講話,表現為富有同情心、能產生共鳴。列寧曾指出:“語言是人類交際最重要的工具。”在交際過程中,使用恰當、準確,富有表現力而又明白易懂的語言,便意味著能取得相互理解。否則,就很難順利溝通雙方的思想和感情。這就需要父母幫助兒童在學習語言方麵下工夫,達到語言交流暢通。這是社會交往順利進行的必不可少的條件。

2.道德修養

受過良好的道德教育的兒童與沒有受過良好道德教育的兒童在交往中的表現明顯不同。前者說話文明禮貌,待人接物處理得當,且誠實、正直、善良,對集體和他人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義務感,很容易與他人友好相處,而後者待人接物表現較差,交往中處處為自己考慮,不關心集體和他人,不易“合群”。因此,加強兒童的道德規範教育,對積極開展健康的交往活動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

3.個人生活態度

如果兒童開朗、活潑、樂觀,就有利於與別人交往;反之,與別人的交往就會遇到困難,並且常常也不願與別人交往。因此,父母要重視從小培養兒童良好的性格和積極的生活態度。

4.父母個性及父母與周圍人們之間關係的影響

兒童的社會交往能力是靠學習、模仿得來的,學習模仿的對象首先是父母及父母與處於同一生活區域的人們之間的關係。如果父母熱情開朗,善於交際,並經常參加各種有益的社會活動,與周圍人相處也很好,耳濡目染,兒童就會逐漸養成與人們交往的習慣,也比較容易與人相處。

相反,如果父母性格孤僻,不會交際,與周圍人們很少來往,就必然使兒童失去其他家庭常有的大量的學習和鍛煉機會。交往能力得不到及時鍛煉,一旦與生人接觸,就會顯得不自在。久而久之,心裏形成一種自卑感,從而失去交往的興趣和勇氣,這對兒童的成長是很不利的。

八、怎樣從小進行紀律規範教育

紀律規範是社會的各種組織規定其所屬人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也有強製性和約束力,對違者可以實行製裁(如經濟製裁、行政處分等)。紀律規範的內容包括履行自己的職責、執行命令和決議、遵守製度、保守秘密等,以鞏固組織,維護生產、工作和社會秩序,實現目標。

紀律性是特定的道德規範之一,從小對孩子進行紀律規範教育,也是進行道德教育的重要任務。

對幼兒進行紀律規範教育時,要考慮其生理特點、心理特點及活動特點。

1.注重嬰幼兒生理特點

就其生理特點來講,嬰幼兒身體發育還不成熟,需要加強鍛煉。靠紀律可以養成良好的習慣,促使孩子的身體發育健康而迅速。模仿也是嬰幼兒的突出生理特點或天性,父母是否遵紀守時、是否遵守社會公共秩序等等,對孩子起著榜樣的、潛移默化的作用。因此,父母必須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2.注重嬰幼兒心理特點

就其心理特點來講,嬰幼兒思維幼稚,理解能力差,給他講怎樣遵守紀律的大道理是不合適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寓紀律規範教育於生動形象的故事之中。如邱少雲為了部隊目標不暴露給敵人,寧願自己在烈火中獻身的動人故事;劉胡蘭為遵守黨的紀律甘願拋頭顱、灑熱血的故事等等,這些英雄人物可為孩子樹立一個遵守紀律的好榜樣。還可以利用在馬路上散步的機會,給孩子講應當怎樣走馬路,講違反了交通規則可能會帶來什麼後果等。這種親臨現場的直觀教育,也比較易於為孩子接受。

3.注意嬰幼兒活動特點

就嬰幼兒的活動特點來講,城市的孩子多在家庭和幼兒園度過,這就是他們的主要活動範圍。幼兒園的兒童,父母平時要堅持按時接送,並要求孩子在幼兒園聽教師的話,遵守幼兒園的圓規。兒童在家裏生活,則要要求他(她)按時起床、按時吃飯等,把養成良好的生活規律與紀律規範教育密切配合起來。等孩子上學以後,就更應該重視孩子的紀律教育了。小學一年級是學校生活的開端,有了良好的開端,就可能有良好的結果。父母必須把好紀律這一關,盡可能使孩子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早退、課堂上不高聲喧嘩、不做小動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