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什麼都沒做(1 / 1)

我可什麼都沒做

【導讀】法律上有一條罪,叫不作為犯罪,指的是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在小說《我可什麼也沒做》中,張三的不作為雖然談不上追究法律責任,但道德譴責是逃不脫的。

可悲的是,生活中很有一些張三這樣的人。中年婦女後來報複張三不予施救,對張三來說是咎由自取,但她這樣做也不對,“已所不欲,勿以施人”嘛!

——文學評論家:躍晴

兩聲炸雷過後,碩大的雨點漸漸密集起來。

正逛街的張三連忙跑進了街旁屋簷下。

這裏有個露天書攤,攤主是個中年婦女。此刻,中年婦女正手忙腳亂地將書往屋簷下轉移。

張三覺得好玩,於是掏煙點火,然後眯縫著眼睛一邊叭煙一邊饒有興趣地看熱鬧:看豆大的雨點“劈裏啪啦”砸在書上,看中年婦女搬書時急慌慌的狼狽相。

攤子上的書終於全部轉運到了屋簷下,不少書的書麵已被雨水洇濕了。中年婦女歇下來清點損失時,忽一眼看到正在一旁悠閑地叭著煙的張三,便垂下臉很不高興地瞪著他。

張三很有些委屈,於是攤開雙手一臉無辜地說她:哎,哎,你這是什麼意思嘛,我可什麼都沒做啊……

話音剛落,就聽到頭頂“嘩啦”一響,隨即張三便店門口那用三角鐵製成的店招砸倒在地下。

倒在地下的張三發現自己的雙腿正被堅硬而冰涼的三角鐵死死地壓著,令他劇痛不已、動彈不得,於是抬臉期盼地望著中年婦女。

看什麼看,中年婦女冷著臉沒好氣地說:我可什麼都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