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團越來越多,淩天完全看不清背後的真相。
不過不管怎麼樣,從對方的口氣來看,想要再從對方手中再次買到一個戒指的可能性已經無限趨向於零了。
沒辦法了,看來隻能先買一個進行實驗了。
淩天歎了口氣,放棄了繼續交涉。
雖然沒能買到更多的樣品讓人感到有點遺憾,但有兩個戒指的話一樣可以進行實驗。對整體的計劃並不會構成什麼太大的影響。
雖然也有找其他人購買這一選擇存在,不過在沒弄清楚這個戒指的力量之前,淩天不想把其他人牽扯進去。
兩天後,淩天便在自家郵箱裏找到了一個奇怪的包裹。
說奇怪是因為這個包裹是沒有張貼任何標記,別說快遞單子了,連表明包裹是誰的單子都沒有。
打開一看,發現是之前購買的惡魔戒指,裏麵還附送了一個小冊子。估計是說明書之類的東西。
淩天對包裹本身進行了一番檢查,但沒發現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
包裹本身也隻是市麵上隨處可見的大路貨,不可能從上麵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竟然不是用快遞送過來的啊……”
淩天微微有些失望。他本來還打算通過快遞公司逆向調查賣家的所在城市,現在看來是沒辦法了。
淩天翻閱了那本小冊子,確認了這就是惡魔戒指的說明書,上麵寫著:
帶上這枚戒指的人將會與惡魔締結契約,與同樣締結契約的人進行遊戲對決的話,勝者可以擁有敗者的絕對支配權。
也就是說,敗者將會成為勝者的奴隸,對勝者唯命是從!
遊戲規則:
1。契約者隻有戴上戒指才能進行對決。對決內容由被挑戰方決定。
2。遊戲勝負必須在七十二小時內決出,超出時間將不被認可。
3。遊戲內容可以隨意決定,但必須保證是公平公正。一旦被發現作弊,作弊者無條件失敗。
4。敗者將對勝者絕對服從,無法以任何方式對勝者進行傷害。
說明書上的內容並沒有怎麼出乎淩天的意料。如果能隨便找個人進行對決的話,那戒指的力量也未免太過強大了點。現在這樣,反而讓淩天覺得更可靠一點。
戒指也已收到,那剩下來的自然就是檢驗這個戒指是否像對方所說的那樣可以將敗者變成自己的奴隸。
也就是說他現在需要找一個實驗對象,讓那個人帶上這個戒指與自己進行對決並輸給自己。
當然,為了委托起見,實驗對象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首先,實驗對象必須是一個笨蛋。因為欺騙一個笨蛋那比欺騙一個聰明人簡單多了。而且也不需要擔心自己會輸掉遊戲。
其次,實驗對象要是一個受到這樣的待遇也沒資格抱怨的社會渣滓。
淩天雖然不認為自己是什麼大好人,但也有自己的底線。將一個無辜的普通人卷入自己的複仇劇中,讓其成為自己奴隸這樣的事情他可做不出來。
所以這個不幸的犧牲品肯定隻能讓那些“就算遭受這樣的待遇也是罪有應得的惡人”來擔當了。
這樣的對象其實也並不難找。甚至淩天的學校就有不少。那些自以為是的混混們倒是挺符合要求的。
淩天很快便想到一個非常適合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