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許笙番外:我愛的那個人(求首訂)(2 / 2)

十七歲,本就是青春戀愛的時期。這麼一個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卻比你會打人,這樣的溫柔讓人無法拒絕。

我毫無顧慮地喜歡上了他,而這個混蛋的回應是:“既然你喜歡了我這麼久,雖然很凶,還很醜,那我就勉為其難的收下吧。”

勉為其難……

我一個忍不住揍了他,看著他委屈地看著我的樣子,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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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該做的事是什麼?無非是吃飯,逛街,看電影,和男友撒撒嬌之類的事情。

然而我並非常人,直接拉了他去練武。說是練武,還不如是打架。看著一群又一群的人在我麵前趴下,我感到暢快淋漓。

我是霸南之虎,可是個威風凜凜的大姐大!

意氣風發的時候,我會轉過頭看身邊男人的臉。

他是與我並肩的人,那張臉上毫無驚慌。我以為那是包容,實際上不是。

也許在那一刻,他就開始厭倦了我,所以自此之後,了無音訊。

我尋他,哭啞了嗓子,他怎麼會拋棄我呢?他是與我並肩作戰的人啊!

然而他一閃身,入了茫茫人海,便尋不到一絲蹤跡。

小弟說,他之前知道我是女的,來找我,不過是嚐嚐鮮,換個口味。

刹那我的心尖兒很疼。

也許是今晚的辣子雞太夠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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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是在報紙上。

他和一美豔女郎的親密照被刊登在上麵,標題寫的是“趙家公子夜間私會”,我看不下去,揉碎了報紙,臉色不大好看。

現在我二十,尋了他三年。這三年本該是我青春正好的時期,我卻為他傷心了三年。

而且還敢給老娘戴綠帽子!不想活了!

內心的憤怒幾乎將我吞噬,然而轉身看見沈歡那擔憂的神色,我咽下了這口氣。我不再那麼年輕了,意氣用事隻會害了自己,我想,算了吧,就當自己瞎了眼,別再見他了。

前二十年我未曾求過誰,但我現在對天祈禱:希望我能與他再不相見,守護好身邊的人。

日久見人心,身旁的沈歡,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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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事發突然。

我和他相處一年,隻喚他十二。這是個很有江湖味道的名字,我欣然接受,他再怎麼掙紮也不能逃脫這個名字。

我以為他會在我手心裏,就像孫悟空鬥不過如來佛。

然而這算什麼?

我找了整整三年的人,正悠然地坐在雕花木椅上,眉目不偏不倚,恰好是我心間最愛的模樣。

他是來和沈歡相親的……

我悶聲一口灌下了沈和熙倒的酒,眼角幹澀,笑著對沈歡說,“來,幹了!”

事實證明,我霸南之虎一向倒黴的很,連借酒消愁都會誤中chunyao……

他將我抱在懷中,那懷抱有著該死的溫暖。我哭叫著,理不清自己在說什麼,隱隱約約聽到自己低聲喃喃,我愛你啊,十二。

愛的發狂,夠卑賤。

他抱著我,一路奔走,有淚水滴落在我的臉龐上。許是半路上有什麼問題,他耽擱了會兒,將我放在一旁。

就是這麼致命的一會兒,我被一群流氓拖進角落,受了天大的侮辱。

聽著這些男人的調笑聲,還有在自己身上遊走的手,我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死。

於是我在二江大橋上,縱身一躍,滿心輕鬆。

風吹過啊,雲兒飄。

死對我來說也許是另一種重生,至少在那一刻,所有該放下的都放下了。

歡歡……好好活著吧,我掛念著的除了你和許幼,也就應該沒其他了。

隻是,臨死的時候——

為什麼還會記起十二的臉呢……這是為什麼?

我微笑著將手放置在左心上,再也沒了其他的言語。因為什麼都抵不過這幾個字——

我愛你。

哦,這個對象的名字叫做趙默。趙家的趙,沉默的默。

趙默。

如果下一世還能遇見你……哪怕靠近你荊棘叢生,我也想,大膽而放肆地擁抱你。

你願意嗎?

可惜……我聽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