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營醫療機構協會醫療服務監督實踐初探(1 / 2)

民營醫療機構協會醫療服務監督實踐初探

衛生與醫療管理

作者:徐敏

摘要:民營醫療機構協會作為介於政府和民營醫療機構之間的第三方組織,充分發揮其對民營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督是對政府監管缺失的有力補充,對加強民營醫療機構行業自律和提高其醫療服務質量有著重要作用。本文通過分析深圳市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的產生背景、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旨在探索民營醫療機構協會如何在醫療服務中發揮好監督作用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民營醫療機構協會 醫療服務 監督

1.民營醫療機構協會產生的背景

在深圳市南山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過程中,民營醫療機構為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解決醫療衛生領域的供需矛盾發揮了極大作用。但是,民營醫療機構在發展過程中,也產生了以下幾個方麵的突出問題:一是超許可範圍開展診療活動。主要有超許可範圍開展牙科、婦科、人流等收費高、危險性大的科目。二是聘用不符合規定的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包括取得醫師資格證書而未注冊、執業助理醫師獨立上崗、醫師在非執業地點執業、從事本專業外診療活動、使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診療活動等。三是承包租賃科室的情況較多。四是非法發布醫療廣告、雇傭醫托等違法違規行為。五是民營醫療機構惡性競爭,相互投訴,擾亂了整個醫療市場。

這些問題給衛生行政部門監管執法帶來了很大挑戰。由於目前南山區衛生監督所在編執法人員數量少,監管範圍大,監管內容多,對醫療機構的監督很難麵麵俱到,存在很多盲區和死角。同時有些醫療機構對執法程序有一定的了解,反監督檢查的能力較強,例如在科室承包、雇傭醫托、未取得處方權的醫生看病不留處方等問題有很大隱蔽性,實際執法過程中存在取證難、查處難,故查處率較低。

民營醫療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與現行監管執法方式手段的局限,客觀上要求建立民營醫療機構協會,利用協會這個平台,可以增進民營醫療行業自律,提高醫療服務水平,降低醫療風險,有利於民營醫療機構的管理和經營。

2.民營醫療機構協會的基本情況

深圳市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成立於2012年7月,協會製定並通過了《深圳市南山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章程》,協會現有會員43家。協會設理事會,選舉產生了協會會長、秘書長和理事會理事,協會的主要職責是:一是宣傳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二是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管理與監督;三是組織開展對民營醫療機構現狀、存在問題及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的調查研究;四是受相關部門委托,組織開展民營醫療機構管理人員的培訓;五是組織開展國內外民營醫療機構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六是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評選、表彰和獎勵優秀民營醫療機構工作者、優秀科研成果、優秀學術著作及論文;七是承辦對民營醫療機構有關法律、政策、管理等問題的谘詢服務;八是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民營醫療機構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民營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九是促進民營醫療機構與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聯係,促進民營醫療機構之間、民營醫療機構與社會有關團體之間的聯係與協作;十是辦理相關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

協會運行經費主要是由各會員單位共同承擔,會員單位分類別按年交納,醫院類3600元/年,門診部類2400元/年,診所類1200元/年。另外,南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每年給予協會2萬元培訓費,南山區衛生監督所每年為協會提供2萬元經費支持。

3.協會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協會獨立自主性不強

從現實情況來看,民營醫療機構協會依然要依托衛生行政部門的政策支持,客觀上衛生行政部門對於行業協會的存在著管理過多過細,但扶持力度不夠的問題。一方麵,協會管理監督權力不足。雖然設立行業協會的初衷是為衛生行政部門與醫療機構之間構建一個相互溝通交流的平台,但有時衛生行政部門仍會直接通過政策和市場對醫療行業直接做出相關的決定,而跳過了行業協會的環節,使協會形同虛設,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協會管理監督的效力。另一方麵,協會主觀能動性發揮不夠。民營醫療機構協會大部分是在被動地接受衛生行政部門授權要處理的事物或者是給予一定資金支持的培訓委托,協會不能積極與行政部門進行協商溝通,很少主動創造性地開展一些調查研究和建言獻策活動,導致自身的進取性與主動性不足。

3.2 協會對醫療機構監督偏弱

由於民營醫療機構協會會員單位自身也經營醫療機構,在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督與管理方麵,往往從自身利益出發,代表民營醫療機構向行政部門表達願望的多,表達利益訴求的多,真正模範帶頭宣傳醫療民營機構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的少,對一些不良醫療行為缺乏規範和約束,相互之間對違反醫療衛生法規,超範圍經營的情況比較麻木缺乏監督,主觀上認為管多了得罪人,還是衛生監督部門監督管理更加有力一些,甚至少數會員單位自身還不能誠信經營,存在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