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張興華,是一個令人著迷的張興華。
他有著一副英雄般偉岸的皮囊,卻猥瑣者雙肩,且閉目間的眼皮一閃一閃的。
這個曾經有著無與倫比自信的男人一瞬間便化為了一枚小鮮肉,不禁令人想起了佳兒那句話:
--“有那功夫,調教出一個百裏挑一的,你才真的賺了。”--
所以這個時候的張興華,會是一個有很多女孩都會搶著去推開若塵,大喊著“讓我來”的張興華。
但現實是,在他的麵前,隻有若塵這一個女兒家。
可若塵的心魔已經被驅逐的一幹二淨,她變成了完美的女神,並且永遠不會再被善良所困擾。她決定在張興華去碰觸她這朵帶刺的玫瑰時,能得到一個應有的教訓。
隻有這樣,才可以擺脫這個喋喋不休的男人。
當然,他不去做傻事最好,但是,也哪怕他回去做傻事,自己會救他,卻肯定不會攔著他。
而張興華呢?
自己的一切,都沒了。
從前,自己也是這個樣子的時候,有一個女孩,它叫劉雯。她雖然不曾嫌棄過那樣的自己,但她也曾苦勸過自己要麵對現實,不要將過多的經曆從學習中轉移出來。
自己卻不曾聽進去,而事實證明她是對的。
他痛恨自己為什麼沒有將這句話聽進去了,這真的很傻。
因為,即使那時他與劉雯可以不去談戀愛,但也可以保留下那一絲香火之情存在的。
又哪至於到現在,她...
了無音信。
當自己去英國之後,成熟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再讓劉雯看看自己,他如今的樣子。
並且是別無所求的那種......
可是...
也是了無音信阻擋了他。
他在英國讀了三年,卻與若塵分手了六年。這期間多呆的三年,又是由什麼造成的?
不知道,但社會的現實將他再次呼喚回若塵的身邊時。他和過去說了再見,又滿心期盼著能與將來一起走。
所以,這期間,他對任何女人的態度,都沒有一絲一毫的謊言。
敢作敢當就是他的優點。
但如今,敢作敢當也成為了他的缺點。
他所擁有的最大倚仗是自信,但張興華突然發現,這個東西,它沒了?
是的,此時此刻的他,無論他再怎麼鼓起勇氣,或者幻想血性,任何方法都不起了作用。
他仍是垮著一副肩膀,繼而不去也不敢睜開雙眼。
傷害都是相對的,當若塵心中有了刻骨之痛時,張興華也同樣如此。所以,在他麵前的這個女人,如今隻是輕飄飄的兩句話,就取走了他的一切。
包括他那枚鳳凰中,所蘊含的某種精神。
這就解釋了一道假命題:
若塵叫他死,那他敢不敢去死?
這個答案...
對一個失去一切,敢作敢當,而又陷入瘋狂的他來說...
我們還是不要將它琢磨清楚才最好吧。
張興華緩緩的站了起來,他就這麼挎著雙肩,閉合著閃動的眼皮,將滿是汗水的雙手,在餐桌上擦拭了一下。
他取下自己領前的鳳凰,將它默默的握在自己的右手上。
因為餐桌上的東西,在他想來,沒有什麼能比這隻鳳凰的頭顱,
更加尖銳的了...
......
“腦抽左使!!!”
“---什---麼---?---”
......
李仲傻眼了,趙雯這一喊,不就暴露了他們?
“呃...趙姐!”
趙雯側首,認真的看了看李仲,對他笑了笑。
“你留下吧。我想這次,你應該滿意了吧。”
“呃......”
說罷,趙雯便在李仲一聲無措的歎息中,向廳外舉步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