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經營,其商品應盡量陳列於店麵,以減少庫存及靈活運用資金,但因換季或大出清,需要做庫存準備時,其處理原則如下: (1)商品存於倉庫時應填寫存放庫存單,並經主管核準簽章後,再將商品裝箱保存好。若為吊架,亦須將商品吊好。 (2)將核準後的存放庫存單的其中一聯,貼於裝箱外繳交主管倉庫人員作記錄。 (3)門市需要商品時、在倉庫領貨須填寫商品領貨單。 (4)主管倉庫人員須配合人事會計或稽核人員作定期的商品盤存,以確保商品的安全性,一般可采取一個月一次或三個月一次或半年一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