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新股民創業板炒股必備(1)(1 / 2)

創業板炒股基礎知識

一、創業板要點概述

(一)什麼是創業板

所謂創業板,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板證券市場,在中國特指深圳創業板。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性企業,為風險投資和創投企業建立正常的退出機製,為自主創新國家戰略提供融資平台,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係建設添磚加瓦。

(二)創業板的申請程序

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程序為:

1. 投資者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2. 投資者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3. 投資者在提出開通申請後,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

4. 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後,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小提示:

投資者應盡可能了解創業板的特點、風險,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二、創業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區別

掛牌條件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主體資格

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務成長性創業企業;支持有自主創新的企業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要求

發行前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發行後不少於5000萬元

盈利要求

1. 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2. 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注:上述要求為選擇性標準,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1. 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資產要求

最近一期末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麵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主營業務要求

發行人應當主營一種業務,且最近兩年內未發生變更

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董事、管理層和實際控製人

發行人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製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發行人最近3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製人未發生變更。高管不能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同業競爭關聯交易

發行人的業務與控股股東、實際控製人及其控製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除創業板標準外,還需募集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產生同業競爭或者對發行人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三、創業板的交割方式創業板的交易單位

(一)創業板的交割方式

創業板交易采用電腦集中競價方式和T+1的交易製度,即券商接受投資者委托或者自營,當日買入的股票不得在當日進行買賣,這與主板的交割方式一樣。現階段國人投機情緒高漲,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創業板市場出現交易清淡的可能性較小,且國內券商控製做市風險的能力有限,因此實施集中競價及T+1的交易方式對控製市場風險、抑製市場投機氣氛將起到一定作用。

(二)創業板的交易單位

1.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