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撐著槍站起來,扭回頭看一眼山溝時,不由陡然一震,兩眼瞪得賊亮:一隻美麗的梅花小鹿正在小溪邊飲水。一陣狂喜從心底奔湧上來,他舔舔幹澀的嘴唇,咬著牙也止不住兩手的顫抖,在這山上,在這蒼莽峪地,還是頭一遭見到鹿,倏地,他的心裏掠過許多意念:他完全有把握用小鹿從山外動物園或是刁鑽的江湖佬手裏,換回一把皺巴巴的鈔票,或者是捕捉下山去,剝皮抽筋……看著看著,他又忽地懷疑自己是在夢中,揉揉眼睛再看,擰了一下大腿還疼,他忘情地撫摸著狼狗的後背。不料,狼狗狂吠一聲,騰躍雙蹄,迅猛地向溪邊的小鹿衝去。小鹿被驚動了,扭頭便跑。那疾步的姿態,多像傳說中仙鹿的化身,他的眼前不由浮現一個清清秀秀的纖弱姑娘的身影……狼狗緊追不舍。他早已忘卻了疲憊,也迅猛地追上去。小鹿步履踉蹌了,狼狗追上的距離越來越近……他舉起了手中的獵銃——
銃聲響了,倒下的不是小鹿。小鹿跑進了一片茂密的灌竹叢中,倒下是他多年廝守的忠實的狼狗。血,染紅了一大片倒地的草莽,空氣裏,浮起了一股血腥。他跑過去,虔誠地跪下,猝然抱著狼狗,狼狗睜著眼睛,黯黯的,鬧不清主人為什麼要殺它,渾身的髦毛抽搐著,顫顫的,一副無望哀怨的樣子。他頓然熱淚漾出眼眶,半晌,才放下狼狗,把腦袋擂得山響,喊道:“我,我對不起你——”山鳴穀應,遠傳開去。
他靜靜地站起身,佇立了許久,又俯下身,挖一個大坑,掩埋了狼狗的屍體,找到獵銃,把它拋進了蒼莽的峪底……
陳燦麟賞析:
一個老獵人,在一次狩獵中,竟開槍打死了自己心愛的獵狗,而放生了獵物——一隻梅花小鹿,並且從此不再打獵。這就是符浩勇小說《最後的狩獵》的故事梗概。表麵上看,主人公這種違背傳統職業邏輯的心態似乎離奇,但橄欖好吃在於回味,多讀幾遍,我們就會明了其性格形成的原因,從而承認這一結果的合理性。
事物的偶然往往可以揭示事物的必然。我們不否認老獵人與狗的親密無間(小說曾有此獵狗救過主人性命的記敘),但同樣也不應該忽視迷人傳說對老獵人的熏陶。幾十年來,“這傳說幾乎占據他的整個心靈,心裏仿佛在隱隱地等待著什麼”——一隻美麗的梅花鹿?黎族青年獵手?當這一境界真的出現在眼前,並且迫著他要作出不能兩全其美的選擇時,先前那種“隱隱地等待”逐漸升華為一種崇高的美冷峻的美,使他放棄了作為動物生存應該采取的手段,甘心犧牲了“小我”——獵狗獲得(具體)——犧牲(具體)——再獲得(抽象)構成了小說力圖表現的美學主題。
世界某一可以稱之為美的事物的獲得,常常以另一同樣稱之為美的事物的犧牲作為代價。衛國戰爭時期的斯大林,拒絕了以德軍元帥交換自己被俘的兒子。天倫之美毀滅了,他由此贏得了蘇聯人民的愛戴和崇敬,《故鄉》中的迅哥兒,走出了兒時的故鄉,成了見多識廣的先生,但卻與童年的朋友閏土之間構築了“隔閡”和高牆。通過詩歌的多解性,我們還可把蘇東坡的“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看成是小說所描繪的這一現象的詮釋。
在創作特色上,作者將民間傳說與小說創作進行結合,《最後的狩獵》借助“鹿回頭”這一黎族的民間愛情傳說,不僅使獵人的狩獵故事變得更有曆史悠遠感和神秘感,而且讓原本易流於說教的“人與自然應當和諧相處”這一主題極為自然地進入讀者的意識;同時,這個寓言故事讓讀者充滿了許多想象和解讀的餘地。它不是單純的停留在現實的境地,而是始終充滿了運動的力量感,故事由現實的煎熬進入到一種虛實交化最後到虛幻破滅。作家的想象力和作品裏人物的想象力充分地表現出來。兩種想象不相同,作品裏人物的對於孤獨及突圍的想象是失敗的,也是一個悲劇。人物的失敗卻成就了作家想象的成功。
小小說寫作講求原則和技巧的“含蓄”,由於字數的限製,小小說不可能將故事敘述得很完滿,卻又要在細微末節、片段角落中延伸出豐富的意義,所以它需要含蓄的、精煉的語言以及開放式的結尾,隻有這樣才能以小見大,以少見多,這個意義上而言,相對於短篇、中篇甚至長篇小說,小小說創作更考驗作家的寫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