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末社會的官民衝突(1 / 2)

觀察

作者:馬勇

原本隻有具體經濟訴求的社會衝突由於得不到有效控製,涓涓細流終於彙成長河,晚清十年一千多起社會騷亂也就成為1911年政治巨變的背景與襯托。

自從有了人群和社會組織以後,社會動蕩與騷亂就是一種常態現象,曆朝曆代屢見不鮮,末世猶然。今人記憶猶新刻骨難忘的,或許就是晚清十年,也就是辛亥革命前那十年。

根據學術界的研究,從1901年新政啟動,至1911年武昌起義發生,全國先後發生的社會騷亂多達一千三百起。這個數字與後世中國相比或許不算什麼,因為後來的社會流動性畢竟加大了,社會總人口也有大幅增加了。但是清末十年社會衝突情形與之前傳統中國社會比,那真是一個天堂,一個地獄。傳統中國社會雖然有過天崩地解式的改朝換代,有陳勝、吳廣、黃巾、黃巢、李自成、洪秀全式的農民起義,但那畢竟是幾百年幾十年方才有一次,稍微正常的王朝,總是能夠挺過一百年、兩百年,甚至更長。

進入近代,尤其是進入二十世紀之後,中國的情形就不一樣了。1895年的《馬關條約》允許外國人到中國自由辦廠開礦,中國由此進入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工業化時期,大規模的鐵路建設、礦產資源開采,各大中心城市相繼成型,使大量農村人口因各種原因脫離土地,或是因為土地被工業發展所征用,或因鄉村太窮流浪城市。總而言之,1895年之後的中國社會流動人口日益增加,社會騷亂和社會衝突必然呈增長趨勢。1900年義和團運動興起,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在,但明顯的一個特征就是大量無工作無合法收入的流民普遍存在於城鄉。

《辛醜條約》後,中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清廷先是以新政相號召,繼則開始轟轟烈烈的預備立憲運動。或許是清廷的立憲誠意感動了國人,從1906年開始,先前相當激進的革命黨人開始大規模向主流社會回歸,參與朝廷主導的政治變革。國際國內對中國的政治前途普遍看好,以為中國在經曆了一係列挫折後確實有了覺醒,中國走上君主立憲道路隻是個時間問題了。

按照過去的說法,群眾性騷亂或社會衝突一定是人民群眾對腐朽政治的反抗,是一種體製性抗爭。現在清廷新政了,立憲了,社會不是更安定了更和諧了,而是相反,社會騷亂和社會衝突卻在這幾年大幅度增加。這究竟是什麼原因?是人民不能認同政治變革,還是另有原因?

其實,在中國傳統社會,甚至在非傳統的現代社會,中國人對於政治並沒有特別的偏愛,假如不是政治找來,一般地說,中國老百姓並不關心政治上誰上台誰下台,這不是中國人沒有政治常識,需要政治啟蒙,而是中國政治傳統使然。按照中國政治傳統,政治從來就是“食肉者”的事情,隻要這些職業政治家能夠把持基本的社會公平,老百姓樂於放棄手中的權利,不會對政治有什麼特別興趣。老百姓的關懷是非常實在的,就是生老病死、吃穿住行,就是最簡單又最實際的物質生活。

從這種觀點看,為什麼當新政發生後,當預備立憲發生後,中國社會的內在緊張不是消解了減弱了,而是更趨緊張更趨嚴重了呢?要弄清這中間的因果關聯,還得從中國政治特征上找。

中國政治在很多時候最崇尚無為,君主無為,人民安寧。君主整天張羅著這事那事,人民不厭其煩。由此觀察1901年之後的新政,中國政治生活其實走上了與先前很不一樣的道路,新政本身就是一種作為,由新政又帶動了相關各種各樣的外觀設施與事情,新政幾乎沒有考慮老百姓的實際力量,總是礙於西方文明的影響,以為事事處處都應該無條件模仿西方。不知治有本末,功有緩急;不知國之強弱,在於能否得人心,而不是徒有外表,徒有高樓大廈。新政處處要用錢,而那時國庫空虛,每興一事,必增一稅或必加一賦,於是民怨沸騰,鋌而走險。一旦民眾的負擔超過了他們實際上可以負擔的界限,達到臨界點,那麼社會騷亂社會動蕩就必不可免。這是清末十年社會衝突的關鍵。所以社會管理與社會控製方麵,朝廷最注意的要點就是一再重申不得向百姓隨意加租隨意加稅,朝廷總是希望用最小的代價去換取社會進步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