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強中小企業的公司治理建設。我國很多的中小企業還具有明顯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麵任人唯親,家族成員占據重要管理崗位,決策上獨斷專行。這種管理模式不利於中小企業引進優秀的管理人才,不利於提高中小企業經營決策的科學性,加大了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用水平,導致銀行和投資者不願向其貸款和投資。鑒於此,中小企業應走產權主體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實行公司製改造,解除家族製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引入優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這樣才能提高信用水平,增強融資能力。
3.政府扶持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國政府應大力扶持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從近幾年來看,我國政府也正是在向著這方麵努力發展的。比如風險投資,我國現今對於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和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穩定的發展,吸引著大批人才進入我國,也帶了投資資本,其也在逐步促進著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筆者認為,風險投資是民營中小企業獲得融資資金的有效途徑之一,因為風投看重的並不是企業當時的資金狀況,其作為一項高風險、高回報的智慧型投資,更為看重是企業未來發展的潛力。
(二)加強企業財務管理
民營中小企業應建立健全完整的企業內部管理機構,建立財務管理部門,並設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一是製定嚴格的財務管理製度,製度問題是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問題。在創業初期,由於主客觀條件不成熟,企業管理者過分依賴情感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實施的是一種感性而非理性管理,削弱了企業的“製度意識”,企業大多缺乏完整的管理製度。當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沒有一套完善的製度,是很難保證企業的長期發展。企業必須拋棄創業初期憑經驗進行管理的模式,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以及能夠相互製衡和約束的權利分配和決策機製。同時把一定權力下放到財務管理部門和審計部門,對其他各部門的資金使用規定額度,且財務管理部門和審計部門在企業中獨立存在,直接被經營者管轄;二是吸納專業性的人才,對所設立的部門進行專業化管理,經營者也要改變自己的傳統觀念,接受人才所帶來的管理新理念,積極聽取意見,切不可剛愎自用;三是定期讓獨立的專業審計公司對企業的賬麵信息進行審查,防止賬麵信息失真或是企業內部人員疏忽所造成的財務管理混亂的情況。四是不得盲目地進行投資,民營中小企業強烈的成長意願與技術開發能力、市場開拓能力及管理能力之間的矛盾,決定了其理財思想需較大企業更為穩健,切忌操之過急,盲目擴展。這就要求民營中小企業必須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正確決策,努力降低投資風險。
總之,民營中小企業遭遇“瓶頸”,一定要積極地分析原因,尋找對策,特別是要正視自身的缺點。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者要積極吸取其他成功企業的經驗和教訓,積極大膽嚐試,從而找到解決阻礙自身發展問題的方法。且我國現已出台的許多政策,是對民營中小企業發展有一定推動作用的,企業經營者一定要把握時機,使企業突破“瓶頸”,繼續保持快速穩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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