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會責任視角下的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分析
綜合考慮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管理目標,企業在堅持承擔社會責任、明確發展戰略的過程中要不斷調整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不能簡單地將企業利潤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企業要更加注重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財務管理要以利害關係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由此,才能真正實現企業與相關利益者的和諧發展與合作共贏。
首先,企業利害關係人利益最大化應該同時兼顧各方利益。不但要滿足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對利潤價值的實際需求,還要綜合考慮相關者的根本利益。基於社會責任視角下,企業在實現價值最大化的同時,必須做到利潤最大化與價值最大化的和諧統一。以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為例,企業在明確指定相關利害人利益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之後,企業經營業績於2009年-2011年得到了大幅度增長,為企業相關者創造的社會責任價值分別達到了20.1%、21.9%和24.9%,在充分保障了企業管理人、債權人、企業股東利益的前提下,企業職工、供應商、合作夥伴的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其次,企業應該為了實現利害關係人利益最大化切實履行責任。2012年,我國社會責任報告總共發布1708份,與2011年相比增長了64%左右,由2012年企業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總數來看,在積極推行企業利害關係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標過程中,對促進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起到了積極作用,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更深刻地體會到自身價值源於社會。社會的發展進步離不開與企業共同努力,企業在實現財務管理目標的同時必須履行其社會責任。
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是社會組成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企業價值和財富的創造全部源於社會。堅持利害關係人利益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可持續發展中的關鍵,也是企業適應現代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表現。因此,企業應該樹立正確的社會責任觀,財務管理和決策要綜合考慮利害相關人的根本利益,爭取實現企業社會價值最大化與財富最大化的平衡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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