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我國煤炭企業和火電企業之間的環境成本分配方法(2 / 2)

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環境成本分配是指計算煤炭整個生命周期的環境成本,然後以煤炭為各主體帶來的價值為主要依據分配環境成本。應當注意,此處環境成本的計算並非一步完成,由於環境成本計算的複雜性,該過程可以分主體、分步驟、動態的完成。另外,此處煤炭為各主體帶來的價值為分配環境成本的主要依據,並非唯一依據。為了提高各主體保護環境的積極性,在不損害公平原則的前提下也可以加入其他指標。該方法最大的優點就是體現公平原則,同時由於實行煤炭生命周期環境成本的統籌計算,因此便於從宏觀上了解煤炭使用的環境成本。但是,也正因為實行統籌計算,工作量相當大,加大了在實踐中應用的難度。但無論如何,其在理論上的意義是不可磨滅的。

二、煤炭流轉角度的環境成本分配方法

煤炭流轉角度是相對於煤炭生命周期角度而言的。煤炭流轉角度的環境成本分配是指將煤炭生命周期中各主體視為煤炭流轉的一個階段,各階段產生的環境成本由該階段主體承擔的一種環境成本分配方法。這種環境成本分配方法實行各主體獨立核算的製度,減少了工作量,便於在實踐中實施。但該方法沒有考慮企業承擔的環境成本應當與環境成本為企業帶來的利益相對等的原則,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

三、我國環境成本分配方法及評價

目前,我國實行煤炭流轉角度的環境成本分配方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二點。第一,我國市場化水平較低。由經濟學理論可知,在市場化高度發達時,商品價值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所願意支付的價格。我國市場化水平較低,僅依靠消費者無法正確確定煤炭和電力的價格,由此容易造成環境成本在煤炭企業與火電企業之間的扭曲分配,不利於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因此,我國政府對煤電價格實施管製政策,以合理確定煤電價格,正確分配環境成本。煤炭流轉角度的環境成本分配方法有利於政府實施煤電價格管製政策。第二,煤炭流轉角度的環境成本分配方法工作量少,便於實施。然而,隨著雲計算的興起,煤炭生命周期角度的環境成本分配方法將會以其公平性和係統性得到重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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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譚忠富,等.我國電力產業價格鏈設計理論及方法[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8.11.

作者簡介:彭帥旗(1991-),男,河南省商丘人,從事環境會計方向的研究。

胡一洪(1991-),男,四川省宜賓人,從事環境會計方向的研究。

崔太峰(1990-),男,河北邢台人,從事環境會計方向的研究。

基金項目:該論文是2012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我國煤炭企業的環境成本管理體係創建”(1)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