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房地產經濟未來發展創新思考(2 / 2)

三、房地產經濟發展的未來走向

(一)合理規劃建設用地,搞好“城市經營”

大部分人都是這樣認為“城市經營”它就是“炒地皮”,地方政府僅僅通過土地出讓來增加財政收入,以房地產開發拉升GDP。這種簡單的“城市經營”理念不符合科學的發展觀。房地產開發項目有的是短期通過出售直接獲利,比如商品住宅、小商鋪等;有的是長期出租或經營獲利,比如大型商場、寫字樓等;有的是通過其他經濟行為的加入而長期獲利,比如工業廠房、娛樂用房等;有的則作為公共設施本身沒有獲利能力,但卻提升了城市形象、品味,吸引資金或客流前來投資置業或旅遊觀光,使城市經濟收入增加,比如公園、旅遊景點、綜合性大學、大型集市、金融市場等。在城市什麼位置?建什麼樣的房子?達到什麼樣的規模?能否成為城市的記憶?能否複製和再生?這些問題都要求我們一切從實際出發,以科學發展觀看待城市建設。

(二)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地價將趨於合理水平

如上麵所論述,房地產是國民經濟的先導性產業,對GDP增長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同時又依賴於經濟發展所創造的市場需求,取決於經濟增長所決定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有必要加強宏觀調控,借助規劃、計劃、行政、法律和經濟等宏觀調控手段,適當調整地產價格,使之趨於一個合理的水平,引導和保持房地產市場繁榮穩定發展是十分必要和必須的。這是因為,房地產業是一個土地與金融兩種要素緊密結合的特殊產業,土地是一種極度缺乏供給彈性的要素,而金融資源則是理論上可以的監督機構和執法機構,使非營利組織的各項活動有法可依就成為當務之急。政府部門隻有加快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立法進程,進一步完善非營利組織方麵的法律法規體係,才能促使非營利組織有更大、更快的發展。

四、結束語

由於非營利組織提供的社會服務麵較為狹隘,缺乏嚴密的會計製度、工作透明度和管理的科學性,少數非營利組織存在管理混亂、資金濫用等問題。許多國家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加強了對非營利組織的管理和質量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