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有產品,至少證明不是傳銷啊!”我一不小心,說了實話。
“……”
“這麼多天了,你還以為我們是傳銷啊!你是豬腦子啊!如果我們真是傳銷,會對你這麼好嗎?”
說實話,除了吃的不咋樣。他們對我還是挺好的,給我洗腳,我衣服他們也有人給我洗,基本上,我是什麼都不用做。
我沉默,沒有說話。心裏暗道:你們對我好,就把我放了!這個時候,大家千萬不能被他們對你的“好”給迷惑。
沒有無緣無故的好,也沒有無緣無故的壞。他們對你好,自然是認為你身上有利可圖,否則的話,除了家人,人都不傻,幹嘛要對你好呢?
不過,他們的借口卻是說的很響亮。什麼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曹張張(如果你是被你的朋友帶去,他們就會換成你朋友的名字。),我們才不會這麼對你,你朋友,無非是帶給你一個機會而已等等諸如此類。
“你想想,我們要拿60%的利潤,如果現在就看到產品,那豈不是和其他的直銷一樣了?那房租費,水電,運輸,等等消耗,我們還怎麼賺60%?所以,你看不到產品是正常的,看得到才是不正常的!”
“呃……”聽他們這麼說,似乎是挺有道理的。但是實際上,這隻是幌子,他們壓根就沒有產品。
“我給你講個故事,你就明白了!”淩海輝看著我,然後打開小本子,一邊在上麵寫寫畫畫,一邊開口道:“故事發生在一個美麗的小山村,有這麼一對戀人,男的叫小明,長得非常帥氣,女的叫小芳,長得非常亮麗;小明與小芳之間已經有五年的戀愛,小明由於性格內向,五年內沒有向小芳表達過什麼,有這麼一天,由於小明在朋友家多喝了點酒,就大膽地來到小芳家,對小芳說:“你可以嫁給我嗎”由於他們有五年的戀愛曆史,小芳理所當然的答應了小明,但小芳又說了,小明,你知道我家裏很窮,我嫁給你,你要給我一定的彩禮錢,小明這時很高興的說,沒問題,我父親早已為我們的婚事準備了10萬元,夠我們結婚用的了,這時小芳就生氣地說,挺大一個小夥子,結婚還要你老爸出錢,我不管你要10萬那麼多,我隻管你要一個月的零花錢;下麵我們看看小芳是如何管小明要這一個月的零花錢的,小芳說,一個月的第一天你給我一分錢,第二天給我二分錢,第三天給我四分錢,第四天給我八分錢,一直到達第三十天,由於是區區幾分錢的事,小明這時聽了很高興。”
說到這裏,淩海輝停了,下來,然後看著我問道:“你知道多少錢嗎?”
我沒有說話,而是開始在心裏算了起來,過了好一會,我說道:“好多吧,大概有200多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