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當講到“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讓社會更加公正、更加和諧”時,會場裏響起經久不息的掌聲。舉世矚目,那掌聲寄托著代表、委員們無限的期盼、憧憬和向往。
30年前,當中國的老百姓還在貧困線上徘徊時,他們憧憬著不愁溫飽的小康生活。而今,當他們告別了貧困,實現了小康,搭上了“幸福”的列車,於是,“人往高處走”,大家又冀望著從幸福走向尊嚴。
尊嚴和幸福同屬一種美好境況,屬於相互聯係又相互區別的兩種概念。其中,幸福包含了尊嚴,沒有人格尊嚴的幸福是殘缺的幸福;尊嚴浸透了幸福,沒有幸福的尊嚴同樣是蒼白的尊嚴。如果要找出二者的區別,往往,幸福側重物質層麵,尊嚴側重精神層麵。從某種意義上說,尊嚴是建立在幸福基礎之上的,是比幸福更高的一種境界。我們追求尊嚴,也許比追求幸福更艱難,更任重道遠。
地球上的人都知道,是改革開放讓中國的老百姓富裕了,過上了過去想都不敢想的幸福生活。即使是農村,人們也早不是原來那種對幸福生活的描繪:耕田不用牛,點燈不用油,樓上樓下,電燈電話;而是將幸福生活的內涵與時俱進,不斷豐富:挎手機,住別墅,開小車,去旅遊……
幸福是幸福了,但要在此基礎上進而過上有尊嚴的生活那還有一段距離。由於我國目前在體製機製上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還沒有得到真正解決,加上地域差別、文化差別、行業差別,中國的貧富差距事實上並沒有隨著國家富裕而縮小,反而在不斷拉大;同時,高薪階層的天價年薪和城鄉居民的菲薄收入顯著存在,加上昂貴的學費、離奇的房價、望而生畏的醫藥費用,還有壟斷行業的一些匪夷所思的作法,使得平民百姓許多時候為了生存不得不忍辱負重、忍氣吞聲、委曲求全、自認倒黴,這時候談有尊嚴的生活自然成了一種奢望。
今天,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的崇高目標,也是對全黨、各行各業發出的偉大號召。讓老百姓生活在更公平、更公正、更民主、更和諧的社會之中,這不僅是黨中央的事,更是全社會的責任。要讓人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在發展上就要堅持以人為本,要做到最大限度地給人民以幸福,而不能給人民帶來危害;在日常生活中,為了讓全體公民都沐浴到民主與法製的陽光,執法與司法就必須體現公平和正義,讓人民在謀取幸福的征途上遠離屈辱和歧視;有尊嚴的生活還要求公民與政府之間、權力與權利之間堅持良性互動,公開透明應成為操柄者的行為準則,老百姓對政府行為必須有知情權。總之,大家都要為之努力。無論是從科技領域到教育領域,從文化領域到國民收入分配領域,也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企業高管,壟斷企業員工還是特殊部門人員,人人要為“有尊嚴的生活”作出貢獻,作出犧牲。舉個例子說吧:要讓人民享受有尊嚴的生活,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就要縮小,那些城市務工者、邊緣行業職工就需要像壟斷行業員工、公務員一樣相應提高收入水平。而這些人大都在企業工作,提高他們的收入就意味著企業產品成本的提高,競爭力的下降,但是為了建立一個更公平的分配機製,使人民享受尊嚴,我們就要勇於麵對,樂於承受。從特定的意義上說,這是一次現代中國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