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與金融
作者:劉霆
【摘要】 本文從我國基金業利益失衡問題,在縱向分析中挖掘出利益失衡表象下存在的曆史和現實缺失。最後結合當前我國基金業發展現狀,給出了對策完善的思考。
【關鍵詞】 證券投資基金 利益協調 利益失衡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利益失衡的表現
我國基金業起步較晚,基金管理行業的出現是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伴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而誕生。經曆了初期無序發展的階段,以1997年10月出台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為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開始走上規範發展的道路。1998年3月封閉式“基金開元”和“基金金泰”的成立,拉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試點的序幕。在封閉式基金試點初期,管理層給予新股配售的扶持政策,為基金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催化劑,在給基金輸送高額投資收益的同時也為基金公司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提供了很好的條件和掩護。
(1)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規模的“跳躍式”發展
從1998年3月27日第一隻規範的封閉式基金成立算起,在短短十年時間內,我國基金業完成了從封閉式基金為主到開放式基金為主的轉化,從資本市場基金到貨幣市場基金的創立,從中資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創設的曆史性跨越,達到了成熟基金市場需要近百年時間才能達到的規模,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值得關注的是,基金規模0發展到1萬億元耗費了9年時間,但從1萬億元飛躍到3萬億元卻隻經曆了2007年內半年不到的時間(圖5-1)。截至2008年12月31日,基金持有12788.74億元的A股流通市值,占滬深A股流通市值44419.11億元的28.81%,對比1998年基金持有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場流通市值比例0.55%,可以說基金已經成長為A股市場最大的機構投資者。
(2)、基金業在機構投資者中一“基”獨大
2008年上半年,我國各類機構投資者持股比重目前占A股流通市值近50%,其中基金持股比重就超過了A股市場的30%。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我國機構投資的代表,可謂是一支獨大。狹義上機構投資者可以分為五類:退休基金、慈善基金、家族基金、大學基金、保險基金以及信托基金;從廣義上還包括不擁有投資資本但從事投資活動的一類公司,即代客理財的金融機構,包括共同基金、對衝基金、私募股權投資以及風險投資。在我國2005年以前股市長期的單邊下行行情挫傷了大部分券商的元氣直到現在難以獨撐大局,證券市場監管的強化又迫使私募基金出局,商業保險與社保資金還不能形成市場主流,共同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的代表成為了證券市場的主角。機構投資者的一支獨秀式發展隻能使我國資本市場各機構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失衡,破壞了基金業發展的可持續性,因為曆史的經驗表明,退休基金、保險、年金等長期機構投資者的培育是共同基金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助力。
二、利益失衡現象的後果
當我們用超常規的手段將基金發展到目前的狀況後,在曆史因素和現實導向的衝擊下,現有的利益失衡將麵臨一係列嬗變的可能。
(1)影響基金業自身生存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