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你放手!”
“我不!你聽我解釋!”
“滾開!”
對不起了,我沒有辦法,隻能將你丟棄。哪怕是殘暴的推開你,讓你無
助的在地上哭泣。
攔不住了,我的背影已被夕陽的餘光剪斷,而你的淚再也滴不到我的心底,因為這光再也刺透不了我的心。
那本書掉在了老地方,應該說是被我故意丟棄的,風真的不該管閑事,為什麼要吹開它,而又偏偏吹回那幾頁。
那年,我們都剛好大學畢業,李崇明是我的好哥們兒,咱們從中學開始就在一起玩兒,但我跟他的差距,卻一直都是那麼遠;從中學到現在,他呢,家庭遠遠比我富有,比我帥、比我高、學習成績遠遠超過我,但是班上就我跟他玩得最開。而我呢,是一個十分內向以至於孤僻的人,在認識他前我的世界是灰色的,在我的世界裏,除了二維平麵的文字,就是黑白無聲的音樂,我特別討厭流行歌,十分欣賞那種獨特的音樂元素,懷舊而又悲情到極致的曲調,所以沒有人跟我相處得來,因為我的喜好都是那麼怪。我寫的文章從來都隻有悲情,那種筆觸之間可以牽動人們靈魂的悲情。
認識他後,我的一切都改變了。我變得開朗,開始聽流行音樂,開始寫陽光的文章。因此他對我的影響非常非常大,有時候我在想,如果我失去了他這個哥們兒,那我是否又會回到從前?
大學的最後一年裏我還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她叫洛馨,是個非常美麗的女孩兒,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看上我,她說她欣賞我的才華,還說我有那藝術家才會有的憂鬱。我當真了,嗬嗬,也許那就是真的。我愛洛馨,愛到瘋狂的地步,她和崇明一樣,如果誰從我的世界消失掉,那麼無疑是在對我進行末日的宣判。看得出,馨也是真心想跟我在一起,於是我們就在學校外租了一間簡陋的房間,算是我跟她二人世界的開始。雖然簡陋,但的確很幸福。到了晚上,我們就會回到這個溫暖的小窩,我會熬夜碼字,她總是在半夜醒來為我衝一杯熱咖啡,給我披一件外衣,怕我著涼。看到我由於累了睡在電腦桌上,她會笨重的把我抱上床……很多很多,她為我做了很多很多,我一直在對她承諾:“親愛的相信我,等我這本書寫完了,咱們就會賺大筆錢,到時候,我給你買漂亮衣裳,帶你逛街,想買什麼買什麼。”
這句話我不知道重複過多少次,每次她都是天真的相信,一絲質疑感都沒有,哪怕有一絲的質疑也會讓我感到些許的欣慰。可她都沒有,隻是一個勁兒默默的支持我鼓勵我。
但是,現實就是這麼殘忍,稿子一次又一次的被退回,我知道,我對她說的那些話都不可能實現了,她還是一如既往的相信我。
她會對我說:“沒關係的,好的作品,總是被發現得很晚,就像梵高的畫一樣,在他死去時人們才知道他多厲害多偉大,所以你要堅持,不能放棄。”每次我迎接她這句話都是不自信的微笑,我自己的作品我不清楚嗎?靠著半夜裏死拚亂湊、以至於後來我都不知道我在寫些什麼。我的生活亂了,將她也拉下了泥潭,所以大學的最後一年裏她沒能好好學習,經常為了我逃課,導致了她畢業後她沒能找到一份好工作。
我時常自暴自棄,跟別人打架,通過喝酒得到神經上的刺激,在夜裏,我會一個人默默的哭泣,我真的很無能。也想過跟馨提出分手,不想讓她再為了我墮落自己,不想讓她成天活
在我編織的謊言世界裏。但我始終沒能狠心跟她說出分手,因為我愛她,愛到瘋狂。這起初溫馨到現在永無天日的生活一直持續到了大學畢業。
畢業不久,我們就都要找工作了,崇明直接在他父親的安排下,在李氏集團當起了總經理。我呢,還是在學校外那間簡陋房間裏,改行開始寫網絡小說,每個月還是賺得到千把塊錢,馨一直跟著我,但是,這一個月千把塊錢夠我們兩人花嗎?隻是勉強能夠維持我們的生活開支而已,所以起初,馨三個月沒能買過一件衣裳,家裏寬帶停了兩個月,寫小說都隻能跑到網吧裏去。馨找遍了當地的公司,始終沒能被聘用,後來她對我說她要去當禮儀小姐或者幫別人打掃衛生。這怎麼能行?!這完全是踐踏我身為男人的尊嚴,怎麼能讓自己的女人去幹那種活兒?所以我死活不讓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