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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此刻的路易斯正在場上慢跑,一邊跑一邊觀察所有人的移動,有球的地方亂作一團,他離得遠遠地。
而且嘴巴裏還在喃喃自語:“不對,不對,小子,你現在隻準用左腳”
“把球交到左腳,左腳最好,左右顛倒,敵人會很不習慣,不要正對著他們,身體側一點。活動你的手指……”
“對,就是這樣,不要用力,要靈活,要優雅。”
一邊說著話,布倫特一邊調整著自己的姿態,從左到右,從上至下,身體的每一塊關節都要調整到巔峰,這是一種身體的節奏。
“你的球和你的人要合為一體,保持這個狀態……好極了……”
路易斯.布倫特從小就知道自己是天才,運動領域的天才,但和其他人不一樣,他名聲不顯,不像穆斯塔菲十歲不到他的名字就已經放在全德甲青訓總監的辦公室案桌上。教練“唐”總是把他當做寶貝疙瘩,生怕有一天被拐跑了,所以從青年隊比賽開始他很少會用全力去比賽的,就算如此他也依舊是整個青訓營最出色的。
路易斯和穆斯塔菲最大的區別在於,後者盡管擁有更發達的運動神經,但慕斯他把相當一部分精力放到了賽馬、網球、高爾夫和音樂上,都是些大部分隊友都不懂的東西,而布倫特不一樣,他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壓榨著自己天賦,足球就是他的唯一。
控製自己每塊肌肉和每根神經是很吃力的,所以當夜空中,法頓公園人生鼎沸,樸茨茅斯後場開出任意球,門迪一計很普通的直傳球給布倫特時,守候在藍鳥禁區外的布倫特眯起了眼隨後做出了不可思議的動作——他輕巧地將皮球挑起,宛若水中的舞蹈,然後他在半轉身的同時完成了卡迪夫城球門的突襲。
水之舞,行動敏捷,用劍的尖端刺中了敵人,皮球劃著高高的弧線,衝向門將湯姆希頓把守的大門,他幾乎都來不及做任何反應,皮球應聲入網。
半秒,就像過了半個世紀。
解說員已經瘋狂了,幾乎用吼的語氣:“我們看到了什麼?不可思議,天才的一擊!球迷們你們想到了什麼,2000年10月1日,維埃裏亨利在海布裏曾打進一模一樣的進球,對手是紅魔,這是亨利漫長職業生涯的最佳進球,我曾經認為不可複製,天啊,時隔十二年,路易斯.布倫特,讓我們記住這位天才少年的名字,他讓我們又回到了十二年前!”
樸茨茅斯、卡迪夫城都用一種活見鬼的方式死死地盯著球門裏的皮球,進球的不是馬內,不是伊卡爾迪,而是這個新上場的無名小卒,湯姆希頓攤攤手仿佛在說:我守了幾年的門,從沒見過這樣的球,你們見過嗎?樸茨茅斯這邊逐漸露出微笑,馬格裏已經瘋了,盡管他在球場的最後麵但他第一個衝上了路易斯寬厚的背部大叫著:“布倫特,你紅了!媒體會吃了你的!!!”好吧,獨特的慶祝方式不是嗎?
布倫特背著馬格裏慢慢往回走去,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嘴裏還哼起了一首愛情小調,當他走到球場的中央等待開球,聚光燈打在身上,背影清晰地灑在地上,就在那一瞬間,路易斯宛若帝王昂首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