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在購買材料、發出材料,與甲方驗工計價、給分包方驗工計價等各個環節可能都涉及稅額的會計核算,對稅金核算也更加明細,企業在建設中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直接計算相關成本,必須單獨核算,包括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如沒有單獨核算,這部分增值稅的數額繳納增值稅,不得扣除;同時,收到的工程營業收入,必須將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後的餘額列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企業的營業收入和成本等財務數據將有一定幅度的減少,企業戰略和年度完成指標也要進行相應調整。
5、及時改進財務管理
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提高會計核算能力與技巧,能夠精確地進行核算銷項及進項等稅額,並製定完善的發票審核規定。在施工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要對專用發票進行嚴格的審核,對發票的開票日期,發票印章以及發票的認證時間、抵扣期限等都進行嚴格的審核,以確保增值稅發票的真實性。施工企業應當編製統一的納稅申報流程,在納稅申報時嚴格按照申報流程進行納稅申報,對財務人員以及相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使每一個環節都能順利的進行,從而圓滿的完成納稅申報工作。
6、健全完善發票管理製度
首先,建築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要有正確的增值稅抵扣意識,在進行招投標報價、簽訂采購租賃合同的過程中,全麵地對增值稅額問題進行考慮,在製定合同時,對增值稅內容進行規定,科學合理地轉嫁稅負;其次,還要考慮發票的開票時間和數量問題,通過結合抵扣進項稅額的相關內容加強對發票的管理。
7、做好稅法培訓工作
由於“營改增”還處於實施的試點階段,發展不夠健全完善,所實施的方案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因此,國家需要出台相應的政策、法律規範來進行健全完善。另外,還有部分建築施工企業人員對企業的改征增值稅沒有足夠的了解,對於改征增值稅後給建築施工企業招投標價、企業財務狀況帶來的影響也缺乏相應地了解。因此,針對這種現象,建築施工企業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工作,尤其是對企業中的財務、造價、管理等方麵的人員,讓其對增值稅有所了解,認識到增值稅作為價外稅帶給建築施工企業投標報價的影響,並做好投標工作,讓企業避免由於報價過高而導致自身不能中標的情況,或者受到增值稅判斷失誤的原因,影響企業的盈利狀況,導致報價過低,進而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損失。
8、謹慎選擇合作企業
大多數建築施工企業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容易選擇規模較小的納稅人或者個體工商戶來購買施工材料、租賃施工機械,但是在我國實施“營改增”,之後,就不能存在這種情況。進行稅製改革後,建築施工企業需要全麵綜合考慮施工材料產品、勞務階陷以及所抵扣的增值稅額。因此,納稅人為了實現提供能夠進行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進行綜合全麵號慮,進而選擇擁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合資企業。
五、總結
總之,雖然營改增是一項艱巨而又複雜的綜合工程,但這是我國稅製改革的必然趨勢,建築施工行業也不能避免。施工企業隻有努力加強自身,積極應對相應的改變,才能把握住這一機遇,成為改革的獲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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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瑤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