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中國貨幣市場發展的階段性成就(2 / 2)

隨著我國貨幣市場相關法律法規建設的不斷加強,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不斷規範化,貨幣市場的各子市場基本上都有相關金融法規對市場準入主體進行約束,為市場的有序運行提供了基本條件。

四、市場中投資者類型不斷豐富,投資主體不斷增加

2008年末,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包含同業拆借和銀行間債券兩個市場)已達8299家,涉及各類金融機構和其他非金融機構投資者。其中,2008年新增企業投資者741家,新增基金365家,新增信用社39家,新增銀行33家,保險機構新增15家,非銀行金融機構新增12家,證券公司新增5家。形成了以做市商為核心、金融機構為主體、其他機構投資者共同參與的多層市場結構,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成為貨幣市場主體進行投融資活動的重要平台。

1996年,共有55家機構獲得我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準入資格,2001年增至520餘家,截至2008年末,隨著資產管理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等參與主體獲得同業拆借市場準入資格,我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參與者包括銀行、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多種類型機構投資者788家,與1996年市場成員55家相比增加了13倍之多。市場的投資者類型不斷豐富、數量也不斷增加,這為活躍市場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條件。

五、貨幣市場基準利率的價格信號初步形成

通常來說,貨幣市場中所形成的利率水平基本上能夠很好地反映市場供求與正常競爭的狀態,形成的利率信號為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提供了重要的檢測指標,成為貨幣政策重要的傳導指標。多年來,我國在貨幣市場的發展過程中一直都很重視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探索,並取得了積極的成果。從時間上看先後經曆了這幾個階段:

1.放開了銀行間拆借市場利率。隨著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在上海市成立,從1996年1月1日起,我國所有同業拆借業務均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網絡辦理,並由此生成了中國銀行間拆借市場利率(Chibor)。1996年6月1日,人民銀行頒布的《關於取消同業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自主確定。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正式放開,標誌著利率市場化邁出了具有開創意義的一步,為此後的我國貨幣市場利率市場化進程奠定了基礎。

2.放開了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利率。1997年6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在《關於銀行間債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將我國銀行間債券回購利率和現券交易價格同步放開,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這一做法提高了金融機構資金使用效率,增強了金融機構主動調整資產、負債結構的積極性。隨著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現券交易規模不斷擴大,其短期頭寸融資的特性日益明顯,短期回購利率成為中央銀行判斷存款類金融機構頭寸狀況的重要指標,為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銀行間債券回購與現券交易利率的放開,增強了市場的價格發現能力,為進一步放開銀行間市場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的發行利率創造了條件。

3.放開了銀行間市場政策性金融債和國債發行利率。1998年,鑒於銀行間拆借、債券回購利率和現券交易利率已實現市場化,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化發行的條件已經成熟,同年9月,國家開發銀行首次通過人民銀行債券發行係統以公開招標方式發行了金融債券,隨後中國進出口銀行也以市場化方式發行了金融債券。1999年,財政部首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以利率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2000年,財政部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已全部采用市場化招標方式發行,至此,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市場化得以全麵實現。

4.嚐試推出貨幣市場的基準利率。2007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推出了作為我國貨幣市場基準利率地位的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這是以位於上海市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技術平台計算、發布並命名,並由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確定的算術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目前,對社會公布的上海銀行間同業折借利率品種包括隔夜、1周、2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這一貨幣市場基準利率體係的推出,既是解決製約我國貨幣市場市場化發展“瓶頸”問題的關鍵,同時對於推進我國金融市場中存、貸款利率市場化、徹底推進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