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國當代企業家管理思想述評》常樺主編
1.機會成本
企業在進行經營決策時,必須從多個備選方案中選擇一個最優方案,而放棄另外的方案。此時,被放棄的次優方案所可能獲得的潛在利益就稱為已選中的最優方案的機會成本。也就是說,不選其他方案而選最優方案的代價,就是已放棄方案的獲利可能。選擇方案時,將機會成本的影響考慮進去,有利於對所選方案的最終效益進行全麵評價。
“例7-1”某公司現有一空閑的車間,既可以用於A產品的生產,也可以用於出租。如果用來生產A產品,其收入為70 000元,成本費用為36 000元,可獲淨利34 000元;用於出租則可獲租金收入24 000元。在決策中,如果選擇用於生產A產品,則出租方案必然放棄,其本來可能獲得的租金收入24 000元應作為生產A產品的機會成本,由生產A產品負擔。這時,我們可以得出正確的判斷結論:生產A產品將比出租多獲淨利10 000元。
可見,機會成本產生於公司的某項資產的用途選擇。具體講,如果一項資產隻能用來實現某一職能而不能用於實現其他職能時,不會產生機會成本,如公司購買的一次還本付息債券,隻能在到期時獲得約定的收益,因而不會產生機會成本。如果一項資產可以同時用來實現若幹職能時,則可能會產生機會成本。如公司購買的可轉讓債券,既可以到期獲得約定收益,又可以在未到期前中途轉讓;以獲得轉讓收益,從而可能產生機會成本。
應注意的是,由於機會成本僅僅隻是被放棄方案的潛在利益,而非實際支出,因而不能據以登記入賬。但由於公司資源的有限性,而必須充分利用資源效益,所以,機會成本在經營決策中應作為一個現實的重要因素予以考慮。
2.差量成本
差量成本是指企業在進行經營決策時,根據不同備選方案計算出來的成本差異。
“例7-2”某公司全年需要1 000件甲零件,可以外購也可以自製。如果外購,單價為5元;如果自製,則單位變動成本為4元,固定成本600元。
3.邊際成本
從理論上講,邊際成本是指產量(業務量)向無限小變化時,成本的變動數額。當然,這是從純經濟學角度來講的,事實上,產量不可能向無限小變化,至少應為1個單位的產量。
因此,邊際成本也就是產量每增加或減少1個單位所引起的成本變動數額。
4.沉沒成本
沉沒成本是指過去已經發生並無法由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決策所改變的成本。簡言之,沉沒成本是對現在和將來的任何決策都無影響的成本。
“例7-3”企業有一台舊設備要提前報廢,其原始成本為10 000元,已提折舊8 000元,折餘淨值為2 000元,這2 000元的折餘價值就是沉沒成本。假設處理這台舊設備有兩個方案可予考慮:一是將舊設備直接出售,可獲得變價收入500元;二是經修理後再出售,則須支出修理費用1 000元,但可得1 800元。在進行決策時,由於舊設備折餘價值2 000元屬於過去已經支出再也無法收回的沉沒成本,所以不予考慮,隻需將這兩個方案的收入加以比較,直接出售可得收入500元,而修理後出售可得淨收入800元(1 800-1 000),顯然,采用第二方案比采用第一方案可多得300元(800-500)。所以,應將舊設備修理後再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