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協議的約定分享企業利潤,分擔企業風險和虧損。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數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淨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企業因分立、合並、變更投資時資產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確認的資產價值與原帳麵淨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彙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可按規定手續,轉增資本金。
第十四條 企業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結算中形成的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交稅金、應付利潤、應付股利和其它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已計入成本尚未支付的預提費用、已提取尚未支付的職工福利費。流動負債按實際發生額計價。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長期借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價。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麵值計價,企業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低於債券麵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衝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五條 企業因債權人特殊原因而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六條 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用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七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存貨等。
第十八條 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使用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十九條 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及預付款、待攤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價應收票據按麵值計價,其貼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第二十條 企業可在年度終了提取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一類旅行社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計提,其他旅遊、飲食服務企業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3-5‰計提。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發生壞帳損失,衝減壞帳準備金。當年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上一年計提的壞帳準備金部分,計入管理費用少於上一年計提的壞帳準備金部分,衝減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的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商品等。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原始進價加由企業可直接認定的運雜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購入的商品比照本製度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計價。
自製的存貨,以製造過程中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沒有同類存貨的,按照市價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