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種族歧視的惡法——排華法案(2 / 3)

除了要麵對當地白人居民的欺侮和傷害,中國移民還要忍受美國政府一個又一個針對華人移民的法案。

1884年,排華法案進一步補充規定:隻有1880年11月以前生活在美國的華工,可以在離開美國後憑回美證返美。1888年,美國政府又出爾反爾,不顧以前作出的允許華工返美的承諾,頒布了《斯科特法案》,停止向華工發放回美證,取消華工憑回美證可以自由返美的規定。結果在該法案頒布前已經持回美證回中國的2萬多名華工,統統不能再回美國,哪怕他們在法案得到國會批準的時候已經在返回美國的船上了。他們隻能含淚遺棄在美國的所有財產,以及離別在美親人的痛苦。

1892年,排華法案延長10年(1902年成為永久性的法律),並規定美國的華工必須注冊才能獲得居留權。在國務院頒布的“領事館工作規則”中明確規定,美國有關入籍歸化的法律,隻允許白人,非洲土著,非洲人後裔,以及印第安保留地的民眾加入美國國籍。華人,其它蒙古人,以及除了上述提到之外的人之入籍,都是沒有被允許而且無效的,領事館官員將不理睬這些人的入籍證明。

1904年,繼續延長排華法案效期。

1924年,國會通過法案,禁止美國公民所娶在外國出生的太太進入美國。

1931年,國會對此法案作出修改,允許1924年以前與美國公民結婚的華人婦女進入美國。

……

當時的排華浪潮是從華人聚集的加州開始的,很快蔓延到全國。排華法案的產生起源於白人種族主義的興盛,加上白人工會領袖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無端譴責勤勞節儉的華工使他們工資降低,減少工作機會,致使排華情緒升溫。而一些政客為了選票而順應這股排華潮流,推動國會通過排華法案。顯然,這些法案違反了美國憲法的精神,違反了美國自由民主的核心價值。

“排華法案”的核心,是禁止華人移民,尤其是禁止華人女性入境,以防止華裔人口的過快增長。正是由於這個排華政策的實施,不僅新移民不能再來美國,華裔妻兒也不能來此團聚,單身的底層華人勞工們也不能回鄉娶妻,娶白人女子為妻更不允許。不允許華人在美國擁有房地產,禁止華人在政府就職。還有,當時任何離開美國的華裔不能再自由回到美國,華裔的永久居民也被剝奪了,甚至作為法庭證人的權利。

《排華法案》剝奪了在美華人的基本人權,這些權利是美國及西方其它國家法律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法規,以及美國憲章關於“生於美國,天賦為美國公民”的人權法律。僅在法案實施的當年,居住在西部的華人社團及個人,都曾不同程度地遭受到美國白人的迫害,成為各種血腥暴力事件的主要受害者。

他們看不到希望,也沒有任何娛樂生活,隻好靠打架和抽鴉片來打發僅有的閑暇時間。死了,隨便被拋擲在政府規定的荒郊野外。

……

直到1943年,美國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戰,與中國成為盟軍,排華法案才因此得以廢除,以改善中國人民對美國的印象,避免日本利用美國的排華法案進行煽動。

由於種族歧視、不公和嫉妒,白人種族主義者肆意醜化和淩辱華人移民、以各種理由驅逐、囚禁,甚至屠殺華人移民的事件層出不窮。但由於華人天生的隱忍和勤勞的性格,即使是在排華浪潮高漲的時期,華人移民們也沒有放棄希望,他們在狹縫中求生存。自十九世紀末以來,在美國的許多中國城被一次次的燒毀,但又被華人一次次的重建。

1885年9月,西雅圖市的各派排華勢力代表公開集會,並在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中,強烈要求在華盛頓州的所有中國移民,必須在11月1日以前搬出該州。為了強調他們規定的最後期限,排華勢力還派人在本市以及相鄰的華人比較集中的塔科瑪市華人社區挨家挨戶地通知。結果,到10月底的時候,大部分華工都不得不含淚離開自己居住的地方到其它州去求生存。但也有部分華商因舍不得辛苦創下的基業,冒險留了下來。卻在11月3日清晨,遭到數以百計的白人的衝擊,約有600多名中國人從塔科瑪城裏被揪出,又像牲口一樣的被趕到北太平洋火車站。夜裏大雨瓢潑,無處藏身的華人,在雨裏站了整整一個晚上。結果有2個人經不起這番折磨死了,一個婦女精神失常。後來鐵路公司用火車把華人轉移到了波特蘭,這批人才劫後餘生。

美國政府為避免這種赤裸裸地排華暴行再次發生,往西雅圖派駐了軍隊。但是,對於華人來講,軍隊的到來不過是讓他們才出狼窩又陷虎口罷了。士兵對中國移民的欺負一點兒也不少於白人暴民。他們威脅華人,勒索保護費,有的還加入到當地的排華暴民的行列。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顧自己的職責,和其他暴民一起,淩辱、毆打華人。